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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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5 0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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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06 00:50
法律分析:
1、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多样,可以是案件的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是被委托参加诉讼的人。而辩护人通常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律师,或者是经推荐的人,如人民团体成员、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的代表,或者是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2、在诉讼中,辩护人拥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他们的职责是进行辩护。相对地,诉讼代理人则是依据被代理人的意愿和法律的规定参与诉讼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了自行行使辩护权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的人员包括:律师、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被告人的监护人或亲友。但正在服刑或被剥夺、*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同样不得担任辩护人,除非他们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或近亲属。
第一百零八条对一些法律术语进行了定义,其中包括“诉讼代理人”,指的是在公诉案件中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以及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而“近亲属”则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和同胞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