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围棋的规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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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5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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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20 08:2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围棋的棋具
一、棋盘
棋盘由纵横各十九条等距离、垂直交叉的平行线构成,共有19×19=361个交叉点(以下简称为“点”)。棋盘上标有若干小圆点,称为星位,其中*的星位又称“天元”。
二、棋子
棋子分为黑白两色,均为扁圆形。棋子的数量以黑子181枚、白子180枚为宜。
第二条 围棋的下法
一、对局双方各执一色棋子,黑先白后,交替下子,每次只能下一子。
二、棋子下在棋盘的点上。
三、棋子下定后,不得向其他点移动。
四、轮流下子是双方的权利,但允许任何一方放弃下子权。
第三条 棋子的气
一个棋子在棋盘上,与它直线紧邻的空点是这个棋子的“气”。若棋子直线紧邻的点上有同色棋子存在,则它们相互连接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其气也应一并计算。若棋子直线紧邻的点上有异色棋子存在,这口气就不复存在。如所有的气均为对方所占据,便呈无气状态。无气状态的棋子不能在棋盘上存在,即第四条——提子。
第四条 提子
将无气之子提出盘外的手筋称为“提子”。提子有两种情况:
一、下子后,对方棋子无气,应立即提取。
二、下子后,双方棋子都呈无气状态,应立即提取对方无气之子。
拔掉对手一颗棋子之后,就是禁着点(也作禁入点)。
第五条 禁着点
棋盘上的任何一子,如某方下子后,该子立即呈无气状态,同时又不能提取对方的棋子,这个点叫做“禁着点”,禁止被提方下子。
第六条 禁止全局同形再现
第七条 终局
一、无单官或其他官子时,为终局。
二、对局中,有一方中途认输,为终局。另一方中盘胜。
第八条 活棋和死棋
终局时,经双方确认,没有两只真眼的棋都是死棋,应被提取。终局时,经双方确认,有两只真眼或两只真眼以上都是活棋,不能提取。
第九条 计算胜负
第一小条 中国规则
1、贴三又四分之三的规则
第一步,要把死子捡掉。
第二步,只数一数一方围得点(叫做目)并记录下来(一般某方围得点以整十目为单位)。
第三步,再数刚才那一方的子数并记录下来,再把目和子数加起来,看看够不够184 1/4(185)个子(黑棋应赢的目数)或176 3/4(177)个子(白棋应赢的目数)。
第四步,宣判胜负。
2、让先与让子
不贴目。第一步与第二步同上,第三步:双方只要超过180 1/2个子即胜,第四步同上。
第二小条 日本规则和韩国规则
日本和韩国规则是一样的。首先,先数数其中一方的目数是多少并记录下来,再数一数另一方的目数是多少并记录下来,看看谁为得多,谁就胜。
第二章 竞赛规定
第一条 先后手的确定
对局的先后手,由大会抽签编排或对局前猜先决定。
第二条 贴子
为了抵消黑方先手的效率,现行全国性正式比赛在终局计算胜负时,黑方需贴出三又四分之三子。
第三条 计时
计时是保证比赛顺利进行的重要手段之一。一切有条件的比赛应采用计时制度。
一、时限
根据比赛性质的不同,应事先规定一局棋的每方可用时限。棋手用时不得超过规定时限。规定一局棋的时限可长可短,基层比赛可规定为1-2小时,全国比赛要求在一天之内结束。
二、读秒
在采用读秒的比赛中,应事先规定在时限内保留几分钟开始读秒。全国比赛保留五分钟读秒,基层比赛亦可保留一分钟开始读秒。读秒时,凡一步棋用时不足一分钟的不计时间。每满一分钟则在保留时间内扣除一分钟,但不得用完规定时间。读秒工作由裁判员执行,在30秒、40秒、50秒、55秒、58秒、一分钟时各报秒一次。每扣除保留的一分钟,裁判员应及时通知棋手“还剩X分钟”。最后一分钟读秒的方式是30秒、40秒、50秒,然后1、2、3、4、5、6、7、8、9...以准确的语声逐秒报出。最后的报法是“10,超时判负”。快棋比赛的读秒办法,可根据具体情况由竞赛大会另作规定。
第四条 终局
一、除总则第七条的规定外,凡比赛一方弃权或因各种原因被裁判员判负、判和的对局,也作终局处理。
二、双方确认的终局,确认的次序应是,先由轮走方,后是对方以异色棋子一枚放于已方棋盘右下角的线外。
第五条 对局的暂停和封棋
规定有暂停的比赛对局中(如一日制比赛,中午须暂停等)暂停时间不计入对局时限。重大的比赛,可采用封棋制度,当比赛迟到规定的封棋时间,而对局尚未结束。已下过子的一方应立即退场,轮下子的一方思考后,把准备下的点写在记录纸上,然后密封交裁判员。续赛时,裁判员当场启封,按所标记的位置下子,比赛继续进行。
第六条 赛场纪律
一、对局者不得无故弃权和中途退出比赛。
二、比赛时,对局者不得有任何妨碍对方思考的行为。
三、比赛中,对局者不得和其他人议论对局的棋势,或查阅有关资料。
四、比赛中,对局者不得随意在赛场来回走动,观看他人的棋局。
五、对局者应注意言行文明,保持衣着整洁。
第七条 对局者的权利和义务
一、读秒时,有询问已方还剩几分钟的权利。
二、如出现足以妨碍自己正常比赛的现象或发现问题,有向裁判员提出意见的权利。但除较紧迫的事件外,对局者应在自己走棋的时间内提出。
三、终局计算胜负时,对局者有要求纠正数子和计算胜负失误的权利。
四、裁判员作出判决,对局者必须服从,如有疑义应通过组织程序立即向大会提出申诉。
五、对局者有遵守赛场纪律的义务。
六、在对手离席时下的子,有告诉对方棋子下在哪里的义务。
七、比赛终局后,对局者有整理好棋具和立即退场的义务。
第八条 行棋
一、一方并未表示弃权,另一方连走二步,判连走二步者为负。
二、棋子下完后,又从棋盘上拿起下在别处。判棋子放回原处,警告一次。如棋子确实是掉落的原因,允许其捡起后任选着点。
三、对局中途发现前面下的棋子已有移动,在征得对局者一致意见后,可判移动之子挪回原处,或者判移子有效。在对局者意见不一致时,应立即报请裁判长处理。裁判长可根据移动之子对棋局进程的影响程度,判:
1.移动之子挪回原处;
2.移动之子有效;
3.和棋;
4.重下。
如属故意移子,应判移子者为负。
四、对局中,因外界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棋局散乱,应经双方复盘确认后,继续比赛。如双方没有能力复盘,则判和或重下。如对局一方确属无意散乱了棋局,可复盘续赛。不能复盘的,则判散乱棋局一方为负。如对局一方故意散乱棋局,判负。
第九条 提子
下子后,误将对方有气之子提取,判误提者警告一次,把有气之子放回原处。
第十条 禁着点
棋子下子在禁着点上,判着手无效,弃权一次。
第十一条 全局同形再现
一、劫争马上回提,判回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