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5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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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8 19:10
月入7万钢琴教师盗窃70万,获刑11年:值不值?在北京某钢琴城担任钢琴教师的陈某,尽管每月收入近7万元,但因涉嫌盗窃罪被判处11年有期徒刑,引发了公众对于此类犯罪行为价值的反思。近日,北京市三中院二审维持原判,认定陈某利用教授钢琴课程之便,盗窃了价值70万元的财物,其中包括现金、珠宝和手表等。
陈某,34岁的研究生,十年教龄,曾拥有稳定的工作和优厚的待遇。然而,她未能抵挡住贪婪的诱惑,于2015年8月在星河湾朗园一住户家中实施盗窃。法院判决时考虑到赃款追回等因素,对她从轻处罚,但11年的牢狱生涯仍然沉重。
一审法院认为,陈某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破坏了所有权关系,构成盗窃罪。然而,陈某对此提出上诉,称原判事实不清,但她未能改变法院的最终认定。市三中院驳回上诉,坚持认为她的行为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即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并取得支配权。
法官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聘请家教时,尤其是家中有未成年人时,应尽量由成年人陪同,确保财物安全。家中贵重物品应妥善存放,避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对于此案的教训,我们不得不思考,是否11年的刑期足以平衡她的犯罪行为,但无论如何,法律的公正裁决,警示我们每个人要坚守道德底线,远离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