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被扣留10%,年底发放,可以要回来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5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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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3 07:03
工资被扣留10%,年底发放,未到年底劳动者辞职或离职可以要回来。
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因此,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这是法律的原则性规定。考虑劳资关系中具体情况的差别,有关行*规作了细化性规定: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工资支付周期可以按月、周、日、小时确定;实行年薪制或者按考核周期支付工资的,应当每月预付部分工资,年终或者考核周期期满后结算并付清;实行计件工资制或者其他相类似工资支付形式的,工资支付周期可以按计件完成情况约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计发工资的,在工作任务完成后结算并付清,结算周期超过一个月的,用人单位应当每月预付工资;建筑施工企业经与劳动者协商后实行分批支付工资的,应当每月预付部分工资,每半年至少结算一次并付清,第二年一月份上旬前结算并付清上年度全年工资余额。
劳动部《关于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不少省、市、自治区的地方法规中,还对这一规定作了更具体的规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3 07:03
做销售员,合同上原本底薪是1000,后来底薪增长到是1600,但是实际公司只发1000,其余扣下来,说是年底如果完成任务才发,不完成就不发,现在打算辞职,扣留的工资是否应该补发,公司是否有权以销售任务为理由扣除部分工资。关键还有公司大半年时间都不允许出差,任务规定又很高,实际上是完不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