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5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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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4 16:06
海口市人民政府致力于构建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以提升决策水平和公信力。在这一过程中,市政府及各部门需完善重大事项决策的规则与程序,确保决策过程的透明与参与性。
首先,市政府及各部门需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规则与程序。这包括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与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过程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例如,涉及国民经济、社会发展、预算安排、重大经济决策、地方性法规制定、行政规章出台、大型项目投资、财政资金安排等重大事项,应通过市政府全体会议或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其次,各部门在出台重大事项时,需进行深入研究和论证。涉及专家、研究机构的必要性、可行性、合法性评估,涉及相关部门的充分协商,涉及公众利益的公开征求意见和听证会。这样可以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公众的参与性。
此外,市政府在做出决策前,应主动听取民主党派、社会团体、专家学者、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市政府可成立咨政专家委员会,邀请行业专家直接参与决策过程,提升决策的专业性和针对性。
风险评估机制的完善也是决策过程的重要一环。市政府及各部门应建立包含研究论证、专家咨询、公众参与、专业机构测评的评估机制,对重大项目和重要政策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以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
决策执行后的跟踪反馈与责任追究机制也需同步建立。市政府及各部门应关注决策执行情况,及时反馈,评估执行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或停止执行决策。建立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决策规定,造成重大损失的责任人员进行追究,确保决策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综上,海口市人民政府通过完善决策机制,致力于提升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公众参与度,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建立健全风险评估与责任追究机制,以促进决策的高质量执行和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制定《海口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该《工作规则》经2011年3月24日经海口市人民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2011年4月8日海口市人民政府以海府〔2011〕33号印发。《工作规则》分总则、市政府组成人员职责、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审批、推进政务公开、健全监督制度、加强廉政建设、会议制度、公文审批、执行督查、纪律和作风、附则14章88条,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