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5 13:22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3 06:53
丁烯被归类为一种潜在危险物质,其危险性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侵入途径:丁烯可通过吸入、皮肤接触或误食进入人体,尤其是空气中的气态丁烯,其扩散性较强。
2. 健康危害:丁烯具有轻度麻醉和刺激性,长期吸入可能导致呼吸道刺激,出现症状如粘膜不适。急性中毒时,可能会出现嗜睡、血压升高、心率加快等现象。高浓度吸入更危险,可触发窒息和昏迷。长期接触丁烯或其混合气体,会对身体产生慢性影响,如头痛、头晕、嗜睡或失眠,还可能使人易疲劳,全身乏力,记忆力减退,甚至出现粘膜慢*。
3. 环境危害:丁烯对环境构成威胁,它能污染水体、土壤和大气,对生态系统构成潜在破坏。
4. 燃爆危险:丁烯具有高度易燃性,因此在处理和存储时需要格外谨慎,以防止火灾和爆炸的风险。
因此,在使用和处置丁烯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个人健康和环境安全。
我国1-丁烯主要来源于乙烯装置及炼厂催化裂解装置副产C4馏分和乙烯二聚而得。我国最早的1-丁烯装置是齐鲁石化公司从日本瑞翁公司引进的,规模为1.5万t/a,当时,1-丁烯供不应求,每年需从韩国进口5000-6000t。 1-丁烯和异丁烯沸点非常接近,只差0.6℃,相对挥发度只差0.005,随着MTBE合成的发展,1-丁烯和MTBE联产装置越来越多。目前我国1-丁烯生产装置有10套,生产能力达10.46万t/a,其中C4分离装置6套,能力为7.16万t/a,乙烯二聚4套,能力为3.3万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