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工厂做了10年签了合同但没买社保可以要赔偿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4 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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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3 04:16
可以主张补缴社保,不能补缴的,应当补偿。你母亲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附: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法释〔2010〕12号)
第一条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应予受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3 04:17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不给劳动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了经济补偿的标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要起诉饰品厂,你需要证明你妈妈提供你妈妈在这家工厂上班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证明、同事证明等以证明你妈妈在这家厂上班。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3 04:17
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对此,《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七款作了明确规定。因此,饰品厂没有按规定为你妈缴纳社会保险的做法是违法的,应予补缴。
你妈妈可以向饰品厂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或社保中心投诉,请求干预并查处。也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要求解除与饰品厂的劳动合同并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