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个省级行政区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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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4 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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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23 02:02
中国共有34个省级行政区,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以及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以下是各省级行政区的位置、名称、简称和行政中心的详细信息:
1. 黑龙江省:简称“黑”,行政中心为哈尔滨。
2. 吉林省:简称“吉”,行政中心为长春。
3. 辽宁省:简称“辽”,行政中心为沈阳。
4. 内蒙古自治区:简称“蒙”,行政中心为呼和浩特。
5. 广西壮族自治区:简称“桂”,行政中心为南宁。
6. 宁夏回族自治区:简称“宁”,行政中心为银川。
7.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简称“新”,行政中心为乌鲁木齐。
8. *自治区:简称“藏”,行政中心为拉萨。
9. 山西省:简称“晋”,行政中心为太原。
10. 河北省:简称“冀”,行政中心为石家庄。
11. 山东省:简称“鲁”,行政中心为济南。
12. 河南省:简称“豫”,行政中心为郑州。
13. 江苏省:简称“苏”,行政中心为南京。
14. 安徽省:简称“皖”,行政中心为合肥。
15. 浙江省:简称“浙”,行政中心为杭州。
16. 江西省:简称“赣”,行政中心为南昌。
17. 湖北省:简称“鄂”,行政中心为武汉。
18. 湖南省:简称“湘”,行政中心为长沙。
19. 四川省:简称“川”或“蜀”,行政中心为成都。
20. 陕西省:简称“陕”或“秦”,行政中心为西安。
21. 甘肃省:简称“甘”或“陇”,行政中心为兰州。
22. 青海省:简称“青”,行政中心为西宁。
23. 福建省:简称“闽”,行政中心为福州。
24. 广东省:简称“粤”,行政中心为广州。
25. 海南省:简称“琼”,行政中心为海口。
26. 台湾省:简称“台”,行政中心为台北(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
27.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中心为香港。
28. 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中心为澳门。
以上是中国34个省级行政区的位置、名称、简称和行政中心的详细介绍。每个省级行政区都有其独特的地理位置和区域特色,共同构成了中国的多元文化和经济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