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4 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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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4 23:06
2010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多交了1000元,只需要结转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2011年初借方余额1000,不需要进行其他账务处理。2011年抵交时,只需要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在申报表中”、“已纳所得税额”栏中填写1000即可,同样,不需要进行其他账务处理。例如,2011年1-9月应纳企业所得税2000元,计提时,借:所得税费用2000,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2000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4 23:07
汇算清缴后的账务调整,应设立"应交税金--所得税检查调整"专门账户,多交税的账务处理如下: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4 23:08
多交的企业所得税要留抵不用做分录的,它已反映在“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的借方,待今年汇算清缴时少缴这部分自然就冲掉了,如今年汇算清缴后应交的年得税是20万元,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