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商标侵权可以少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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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4 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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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5 04:59
商标侵权有很多种类,每一个种类有很多情况可以进行有利于自己的举证。比如争取在先使用权等,
需要做很多事前准备调查工作比如:
一、商标知名度的证据:1、百度词条、百度百科对于该商标该品牌的介绍
2、 商标品牌的新闻报道
3、关于该商标品牌的网络搜索结果。
4、产品的装运单、信用证、运输单据、供货合同、广告合同等,(证明销量)
5、注册商标与在先使用商标的近似程度,商品的类似程度以及相关公众的注意程度。
二、需要进一步沟通了解的内容:
1、恶意抢注人,商标注册目前处于哪一个阶段?是正在申请还是已经审核通过。
2、申请注册或者审核通过的日期?
3、我方是通过什么方式了解到自己的商标被恶意抢注了?
4、对方是自己申请还是通过商标代理人进行的商标申请?
5、我方是否与抢注人方有过交集?比如业务往来,洽谈合作曾经在磋商阶段?营业地址是否邻近,能够证明对方明知商标的存在。
6、我方对该商标的使用情况,持续使用时间、区域、销量或者广告宣传。
三、考虑诉请以及法律依据
1、请求认定对方侵害 我方商标的在先权并确认对方申请的商标无效。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诉争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的字号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他人未经许可申请注册与该字号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当事人以此主张构成在先权益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第四十五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2、主张权利的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
第六十三条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
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3、被告恶意抢注驰名商标构成不正当竞争,请求赔偿原告损失。
《商标法》
第四十五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
第五十八条 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第三十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在先使用人主张商标申请人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其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如果在先使用商标已经有一定影响,而商标申请人明知或者应知该商标,即可推定其构成“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但商标申请人举证证明其没有利用在先使用商标商誉的恶意的除外。
在先使用人举证证明其在先商标有一定的持续使用时间、区域、销售量或者广告宣传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有一定影响。
第十七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不正当竞争行为受到损害的经营者的赔偿数额,按照其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经营者恶意实施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经营者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六条、第九条规定,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权利人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5 04:53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5 04:56
这个不是一句话的问题就可以解决的。
作为被告,想要少赔偿就应该积极举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以及在庭审过程中要做好答辩,靠你的证据和答辩让法官信服,最后判决结果才可能有利于你。
如果有用请采纳谢谢,我是郭律师,有任何法律问题都可以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