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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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4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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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06 05:48
如果当事人双方或者是一方对于交警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结果不服气的话,是不可以作出复议的行为的,但是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复核。所谓复核就是由交警部门或者是上级的交通管理部门对于事故现场的内容进行重新的认定,对于事故责任进行重新的划分,此次复核会本着更加谨慎和认真的态度来进行的。
在道路上,如果机动车或者是行人出现了交通事故之后,第一个步骤一定是保护现场,等待交警来到达现场,对于双方的责任做出一个划分。根据交警的责任事故认定书,保险公司可以开始理赔,如果没有办法达成协议的话,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所以在交通事故的处理过程当中,交警的责任认定是非常重要的,这关系到双方究竟谁是受害者,谁是要负责赔偿的一方,后续也要涉及到很多的金钱问题。所以交警的责任事故,严谨性以及双方对于这个责任事故认定结果的认同度都是非常重要的。
那么如果交警在认定责任事故之后,双方对于责任事故认定书有不一样的意见,认为交警不对的话,是否可以向相关部门提起复议呢?小编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个问题。
一、能否复议?
1.如果当事人双方或者是一方对于交警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结果不服气的话,是不可以作出复议的行为的,但是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复核。
2.所谓复核就是由交警部门或者是上级的交通管理部门对于事故现场的内容进行重新的认定,对于事故责任进行重新的划分,此次复核会本着更加谨慎和认真的态度来进行的。
二、时间限制:
1.当然,复核是否能够被上级机关接受,以及复核的结果如何出来是有时间限制的。通常来讲,在交警部门下发责任事故认定书的三天之内,如果对于结果不服气的话,可以向上级的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在三天之后如果再次申请复核的,则不予接受。
2.上级部门在接到了复核申请书之后的五天之内,要对于案件做出一个初步的审理,如果不适合再次复核的话,需要下发书面通知给当事人。如果觉得该复核申请是可以被接受的,那么会在30天之内作出复核结果,并且通知各当事人。
3.在复核的期间之内,原则上是要双方当事人到现场来听取各方意见的,在听取各方意见的时候,一定要秉持着公正和保证事件真实性的原则来进行。力求达到复核的准确性和公平性。在结果出台了之后要亲手交给双方当事人,如果当时没有办法到场的话,可以通过邮寄等其他方式交付。
三、其他限制:
1.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虽然可以向上级的主管部门提起复核,但是复核的机会只有一次。一次复核之后,如果在对于核定结果有异议的话,不可以申请复核。
2.不过在复核的30天期限之内,如果有一方向法院提起了诉讼的话,也就是说已经认定了上一次的鉴定结果,那么此时复核的程序就要终止,先进行诉讼。如果可以解决问题的话,那么复核也就没有必要了。
以上就是关于在交通事故之后,如果对于交警的责任认定划分有疑议的话,应当怎样处理,不可以提起复议,只能够提起复核,而且复核的机会只有一次。如果有任意一方当事人在复核的期间向法院提起了诉讼,那么复核就将会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