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4 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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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8 22:39
现在很多人都没有契约精神,常常会有借钱不还,定好的协议又突然反悔的这种情况出现,尤其是在交通事故的处理中,这种情况经常出现,很多人在约定好以后又突然反悔,那么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一方毁约怎么处理?
网友咨询:
交通事故后在交警大队签订了赔偿协议,现在被撞的一方想反悔,说协议书是无效的协议书到底有没有效?
北京德和衡(广州)律师事务所李宝刚律师解答:
发生交通事故后,义务人不履行所签订的调解协议,对于那些可以据以执行的调解协议而言,权利人可以依赖于申请强制执行来实现权利救济;而对于那些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调解协议而言,权利人可以提起违约之诉,请求*按照合同纠纷的规则进行处理,即便先前签订的调解协议所约定的内容并不符合侵权损害的损失,当事人亦可以依据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理由请求变更或撤销该调解协议。
一旦调解协议确属真实、合法、有效,那么在意思自治的原则下,权利人很可能无法再选择侵权之诉进行救济(除非调解协议被撤销或义务人认可侵权之诉)。
在交通肇事案件中,交警部门主持达成的赔偿协议书,只要是在双方自愿,合法的基础上达成的,一般应当认定原协议的合法效力。但如果原协议在签订的时候,确实存在显失公平和重大误解以及欺诈,胁迫等情况,当事人是可以反悔的。
北京德和衡(广州)律师事务所李宝刚律师解析:
事故赔偿调解:
1、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赔偿,不是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争议解决的必经程序,是否亲切调解由当事人自己决定,而不是*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职权行为。
2、在交通事故办案人员主持下调解。*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损害的调解是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损害赔偿调解应在交通事故办案人员主持下进行。
3 、调解达成的协议容易履行。 调解赔偿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愿, 更易于各方当事人接受,履行调解协议时相对顺利。能促进各方当事人间的团结。
4、赔偿调解不再是诉讼的前置程序。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经*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李宝刚律师于2010年开始从事法律事务工作,执业多年,执业领域:知识产权、债权债务、婚姻家事、劳动工伤、法律顾问等,尤其专注于知识产权领域法律事务,目前累计已处理两千多宗知识产权案件,侵权诉讼经验十分丰富。期间还参与德衡律师集团知识产权团队著作编写工作,共同编写了著作《知识产权疑难案件律师代理思路与裁判精析》、参与国家版权贸易基地(越秀)著作《知识创富360°解读》编写;在自媒体发表《知识产权高额索赔攻略》、《企业知识产权法律风险防范:版权篇》、《花型的版权保护与维权》、《当注册商标遇上著作权》等多篇专业文章。律师团队连续两年被评为"中国著作权诉讼代理机构/团队TOP10榜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