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4 19:44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6 14:00
一个因战五级残疾军人以自己曾经的经历告诉提问的战友:不要说战友是“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就是我这样的五级残疾军人(当年的二等甲级革命残废军人),在外地打工的薪资,现给家乡亲属打款的,当然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在这里,要向我们坚强、努力、拼搏在外地打工,而不是等靠要的战友致敬!)。
在我90年代下海在境外、广东打工的税后薪资,转账给家乡的亲人和牺牲战友的父母的,从来没有影响过本人或家属领取抚恤金的。对战友而言,也会一样不会影响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金(2019年8月起每月600元)的。另外需要告诉战友的:依据国家规定,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旧病加重后,可以依据《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在户籍地县市区级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部门,申请评定因病残疾军人(最低为六级)的。
国家不会忘记我们!党不会忘记我们!人民不会忘记我们!自我受伤四十年时间里,不管每月抚恤金是几十元、还是现在的几千元,政府部门从来少发一分钱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6 13:59
在家乡给你打款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