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共同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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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5 0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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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9 20:23
婚前共同买房且共同登记在产权证上则属于共同共有财产。本来属于婚前财产,应属于一方所有,但二人共同购买,则属于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