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5 0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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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5 13:32
行政拘留 本来就属于 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归为下列三类: (一)对人身自由的*。 法律通常应在下列情况下授予行政主体对人身自由的立即*权:一是在醉酒、精神病发作等状态下,非 管制 不能避免对其本人的危险或对他人的安全构成威胁;二是意欲自杀,非管制不能保护其生命;三是存在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他人人身安全,非管制不足以预防或救护的情形。对人身自由的*方式在我国的立法中种类繁多,如:保护性约束,立即拘留、强制扣留,强制搜查,强制隔离,强制治疗,现场管制,强行驱散等。 (二)对财物的各种处置。 (三)对住宅等场所的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