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4 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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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0 02:08
教育部发布了新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旨在调整专业设置,增强高校适应社会需求的能力。修订后的目录分为10大门类和71个二级类,共504种专业,减少了309种,以保证专业设置的科学合理。专业设置更加灵活,部分专业设有参考方向,所有本科专业将按照新目录执行,招生和就业等工作须以此为依据。
高等教育改革赋予高校更多自主权,*宏观管理有所调整。专业设置需遵循需求导向、质量和效益原则,避免重复,且需符合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新增设专业需满足发展规划、需求预测、教学计划完备、师资队伍稳定和基本条件等条件。审批流程由高校、地方或教育部门按层次和类型负责,每年集中进行一次,学校需提交相关材料,如重点高校在特定领域享有额外自主权。
专科和短期职业大学设置本科专业需经过审批,并需在0日前向国家教育委员会备案。备案的专业若不符合规定,将得到指导性反馈并公布名单。专业设置评议委员会为学校提供决策咨询,国家教育委员会监管专业设置,违规者将受到相应处罚。高等教育司负责普通高等学校专业设置,函授和夜大学本科专业需参照相关规定执行。新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下是主要学科门类和部分专业举例:
详细的专业信息可在本科专业目录中查询。以上是修订后专业目录的概要,以供参考。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是中国教育部(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制订与修订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的目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共进行了三次大规模的学科目录和专业设置调整工作。第一次修订目录于1987年颁布实施,修订后的专业种数由1300多种调减到671种。第二次修订目录于1993年正式颁布实施,专业种数为504种。第三次修订目录于1998年颁布实施,本科专业目录的学科门类达到11个,专业类71个,专业种数由504种调减到249种。第四次修订目录将于2011年上半年完成修订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