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4 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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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5 03:13
FCPA的历史可以追溯到20世纪40年代的美国,那时FBI雇佣会计师进行大规模的财务交易监控。1946年,默瑞克·派勒博特首次在文章中正式提出“法务会计”这一概念,标志着这一领域的发展开始。随着经济法治的发展,法务会计在打击欺诈和维护经济秩序中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1982年,Francis C.Dykeman的论文进一步推动了这一领域的发展,而1986年AICPA发布的实务指南则明确了会计师诉讼服务的范围。1988年,ACFE成立,1992年法务会计师理事会成立,2000年《法务会计》期刊的创刊,标志着法务会计在国际上得到了广泛认可。
中国对于法务会计的理解相对较晚,近年来才逐渐被关注。尽管一些高校开始设立相关研究方向,但实际应用还相对空白。与西方相比,我国在理论认识和实践上仍有差距。当前,法务会计的需求广泛,包括政府各部门、警方、检察机关、法院、律师、公司管理层、金融机构等,他们在处理贪污、欺诈、经济纠纷等案件中,对会计证据的需求各不相同。为了满足这些需求,加强法务会计师的培训,尤其是对公检法司人员的专业培训,以及与国际同行的交流,显得尤为重要。
美国1977年正式出台了《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简称为“FCPA”),中文译为《反海外腐败法》,该法旨在禁止美国公司向外国政府公职人员行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