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4 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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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5 07:07
公共领导者发展过程中的障碍包括如下:领导者的脱轨、事与愿违的行为、领导者的特立独行。
公共管理者的法律素质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① 公共管理者必须扎实地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守法的基本前提是知法,公共管理者只有熟练掌握宪法和相关的法律知识,尤其是履行管理职责所必需的各种法律法规,如行政法规、经济法规等方面的知识等等,才能提高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能力的水平,才能在新时期更好地胜任工作。
② 公共管理者必须要有相关的法律观念和正确的法治意识。刘作翔认为, 法律实施应该成为下一阶段中国法制建设的重点;在法律实施中,法律观念、法律意识起着重要的基础性作用。法治意识是公共管理者对法治现象的一种主观反应。
公共管理者的法治意识,直接体现着一个国家的法治水平。因此,公共管理者必须增强法治意识,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建立起依法管理、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意识,从而提高依法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能力。
③ 公共管理者必须要依法行政,以法律为准绳。马怀德指出:“政府负责意味着什么,需要在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的大框架下思考。”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关键是依法行政。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公共管理者在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时候也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把法律作为自己的行为规范,做到依法管理社会公共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