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5 0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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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3 11:51
先予执行是指人民*在审理民事案件后,作出终审判决前,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另一方当事人给付申请人一定数额的钱财,或者裁定另一方当事人立即实施或停止某一行为的法律制度。那么先予执行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需要哪些条件?
网友咨询:
先予执行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需要哪些条件?
天津标高律师事务所樊文兵律师解答:
先予执行适用的案件范围是:
第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案件;
第二,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
第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案件。
人民*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人民*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天津标高律师事务所樊文兵律师解析:
人民*裁定先予执行,实质是使原告提前实现了将来判决可能确定的部分权利,使被告提前履行了将来判决生效后可能履行的部分义务。因此,先予执行的裁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先予执行裁定书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其时间效力应维持到判决生效时止。
人民*先予执行的裁定,需要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的,有关单位接到先予执行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必须及时按通知要求予以协助。例如,将被申请人的收入扣留,交给申请人;从被申请人的银行账户上将一定款额划拨给申请人等等。
先予执行裁定送达当事人后,对人民*也是有法律效力的。主要表现在:当事人不履行的,人民*有责任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当事人对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申请复议的,人民*应及时审查。经复议认定裁定有正确的,通知驳回当事人的申请;裁定不当的,作出新的裁定变更或撤销原裁定;受诉人民*院长或者上级人民*发现采取先予执行措施确有错误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立即纠正。
会计师、律师双专业。当过原告,做过被告,是从打官司实践道路上走出的律师。开过公司办过企业,业务法律均熟悉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