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出的工伤事故,8级的伤残,我今年36岁,我现在还在这家单位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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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5 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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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2 15:04
1、根据我国工伤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护理费、伤残补助金。
2、停工留薪: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伤残补助金: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2 15:05
1、医疗待遇:报销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当地的标准支付,需要护理,单位没出人护理的,单位需按当地标准支付护理费。
2、停工留薪期待遇:治疗工伤需要确定停工留薪期,通常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意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一般不超过12个月。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
计算:本人工资X停工留薪期月数=
3、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为伤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计算:本人工资X11=
4、如果解除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江苏省的标准:
(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照统计部门最近一次公布的当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之差计算,八级的,每满一年发给0.8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
(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伤残等级和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分别发给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单位:个月 等级
年龄 八级
30-40周岁 12
泰州人口平均预期寿命:77.33岁
2010年职工月平均工资:2874元(2011年职工月平均工资要在今年4、5月份公布)
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874X(77.33-36)X0.8=95025.94元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874X12=34488元(10级伤残年龄在30-40为12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合计:129513.94元
如果继续在单位工作,不解除劳动关系,赔偿是1、2、3项相加。
如果解除劳动关系,赔偿是1、2、3、4项相加。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2 15:08
具体可以找律师面谈
纵横法律网-河北嘉实律师事务所-陈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