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冷知识,为何每年三月开会,两高向人大报告工作并非宪法规定_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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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5 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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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11 11:30
“两会”为何每年三月召开
一、形成惯例与宪法规定的关系
“两会”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每年几乎都在三月份同时召开。这并非宪法作出的明确规定,而是我国逐渐形成的一项宪法惯例。始于1949年9月21日至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召开,改名北平为北京。1954年9月15日至28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自1959年始,两会于同一月召开,形成惯例。1982年宪法虽未具体规定两会召开日期,但1985年后,两会固定在3月召开。
二、全国人大审议与“两高”报告工作
全国人大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和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是宪法的明确规定。然而,对于“两高”的工作报告,并非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前三部宪法均有关于“两高”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的规定,1982年宪法则规定“两高”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未明确报告工作。虽然宪法未规定,但自1982年起,全国人大会议上“两高”均报告工作,提交工作报告供代表审议。1989年全国人大通过的议事规则规定,全国人大每年会议时,“两高”工作报告经代表团审议后,会议可作出相应决议,最终以法律形式确认“两高”报告工作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