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5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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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5 09:38
中国的封建社会不是一个男女平等的地位,古代的女性地位是极其低下的。她们不仅要操持家中的大小事务,还要服从自己的丈夫。男性是可以三妻四妾的,而女性就是要从一而终,而男性暴打自己的妻子也是常有的事情。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这种不对等开始消失,但是家庭暴力依旧存在,那么,造成家庭暴力的原因都有哪些呢?
在新时代里,不管是法律上面还是我们的思想中,都是应该认为男女平等的。但是,有些人依旧是旧思想,认为男性比女性地位高。一些男生依靠男性力量的优势,强迫女人服从自己。如果女人抗拒,她将受到暴力对待。一些女性也是这样的,一旦被丈夫殴打,她们相信这是家庭内部的事情,不可以传扬出去,因此更宽容了丈夫的暴力行为。
此外,一些新闻媒体也有意或无意地提高了作为好女人的标准。应服从丈夫,为家庭服务,并巧妙地将一些传统习俗纳入女性的内部观念中,使得女性和男性的地位不相等,这也是间接纵容了家庭暴力。
在各种传统,现代,外国的观念,文化,习俗的激烈碰撞中,有些人已经失去了方向感。特别是婚姻和道德概念,被放错了地方。有些人以婚外情为资本向其他人炫耀,认为有钱就可以为所欲为。当他们回家时,女性即使知道了丈夫的婚外情,也是不可以发牢骚的。如果女性表示抗议或者不满,将会招致家庭暴力,并且有些男人使用暴力迫使妻子离婚。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5 09:33
造成家暴有很多原因,有一种是因为男方喝酒之后动手打人。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5 09:32
家庭暴力主要是因为一方在家庭中的地位低,施暴者脾气差,或者是工作压力大。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5 09:33
发生家庭暴力的原因应该就是施暴者的性格和家庭的不和睦。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5 09:35
1、家庭暴力的家庭性和违法性。家庭性是指暴力行为发生在具有血缘关系和婚姻关系的家庭成员之间。家庭性是家庭暴力犯罪和其他暴力犯罪的基本区别。正是家庭成员之间的血缘关系和婚姻关系,使得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具有隐蔽的特点,也使得人们对于家庭暴力的态度同对于其他暴力行为的态度具有很大的不同。有人认为,如果是出于合理的目的和动机,对家庭成员实施的暴力不属于家庭暴力犯罪。比如丈夫因为妻子的婚外恋而对妻子的毒打、父母出于教育的目的而对子女的肉体惩罚。这是一种误解。我们反对家庭暴力,是因为暴力行为本身侵害了家庭成员的生命、健康和人格尊严。家庭的各种矛盾和冲突,可以通过不同的手段来进行解决和救济,但是决不能诉诸暴力的手段,否则就具有违法性。 2、施暴者多为丈夫。在家庭暴力行为中,妻子欺凌丈夫甚至勾奸杀夫的现象,从古至今时有发生。但相比之下,更多而且更为普遍的则是丈夫对妻子实施的暴力行为。根据中国妇女联合会权益部门统计,在目前的家庭暴力事件中,丈夫对妻子实施暴力的占绝大多数,家庭暴力的受害者90%--95%是女性。2000年底,在“21世纪中国婚姻展望”研讨会上,专家预测,新世纪男性对女性的暴力将仍是婚姻暴力的主体。3、家庭暴力具有隐蔽性。大多数受害人认为,家庭暴力系个人隐私,“家丑不可外扬”,如果反映到司法机关,会使家庭矛盾激化,影响婚姻和家庭的稳定,因而受害者大多采取忍耐态度。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家庭暴力行为除杀人和重伤外,司法机关大多作为自诉案件处理,采取“不告不理”的做法。因此,家庭暴力案件中,真正由司法机关介入处理的较少。4、家庭暴力具有复杂性。由于家庭内部关系的复杂性导致了家庭暴力发生的原因、实施的手段、产生的后果以及造成的危害各不相同,使家庭暴力具有复杂性。5、家庭暴力具有持久性。通过对已暴露的家庭暴力进行分析,我们能够发现这类案件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家庭暴力实施的时间上具有持久性。由于受害者对家庭暴力无力反抗或不愿公开,导致实施暴力行为者更加为所欲为,长时间、屡次地对受害者施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