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5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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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5 10:11
山西省在“十五”期间,人口计生事业实现了与时俱进的创新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
生育水平得到有效控制。总和生育率始终保持在更替水平以下,2005年底全省总人口为3355.21万,人口自然增长率为6.02‰,人口增长得到有效控制。
人口素质显著提升。人均受教育年限逐年提高,婴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逐年降低,平均预期寿命从71.65岁提高到72岁。
群众生育观念发生深刻变化。新的婚育观念和生育文化正在形成,政策生育率从2000年的77.73%提高到2005年的85.13%,多孩率从2001年的5.05%下降到2005年的2.76%。综合避孕率稳定在85%左右。
人口与经济协调发展能力增强。全省“十五”比“九五”少出生39万人,人口对资源环境的压力有所减轻,有力地支持了社会经济发展。2005年全省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3.1%,人均生产总值在全国的排位由第20位前移至第15位。
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水平全面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纳入财政预算,省、市、县(市、区)财政投入由2000年的人均4元提高到2005年的10元。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巩固发展,技术人员素质明显提高,技术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各地普遍开展了育龄妇女的生殖保健服务。
人口信息化建设初具规模。11个市119个县(市、区)1384个乡镇全部配备了微机,统一开发使用了《山西省全员人口管理应用系统》。
依法行政全面推进。修订了《山西省计划生育条例》,出台了《山西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山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方案》等。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取消和减少了计划生育审批事项,公开办事程序,推进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开展计划生育登记建制工作,纠正党员干部违法违纪超生历史遗留问题,对10万多名党员干部落实了党纪、政纪和经济处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入依法行政的新阶段。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政策全面落实。开展对农村领证独生子女家庭和双女绝育家庭的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办理养老保险近3万户;实施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四项奖励政策和国家奖励扶助制度,兑现奖励计生家庭43万人户;开展少生快富-牵手工程,扶持38个县1600户计划生育贫困家庭脱贫致富,救助贫困母亲400余人。
基本经验: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从本地实际出发,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放到全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局,与经济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奖惩、两手抓,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分类指导、分类考核,积极探索综合协调解决人口问题,发挥各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坚持从实现、维护育龄群众利益出发,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政策,计划生育与扶贫相结合,实施少生快富,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坚持狠抓计划生育基层基础,促进后进转化,推进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均衡发展;坚持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开展优质服务,推进综合治理,探索建立新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十一五”人口发展与人口计生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