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燕国宫廷的职位等级,宫女的也要,嫔妃的也要。还有宫廷各殿堂的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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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7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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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7 07:52
内容提要:本文以战国时期燕国的*制度为考察重点,恪守王国维首倡的“二重证据法”,结合传世文献和出土材料,重点梳理了该时期燕国的官僚机构(官职、爵秩、俸禄)和封君制度。
关键词:燕国 *制度 战国 官僚机构 封君
燕国是“有周一代”的重要封国,“社稷血食者*百岁”(《史记·燕召公世家》),自有其独到的研究价值和学术意义。但因其早期材料(西周—春秋)过于匮乏,目前仍然难以详尽无遗、明确无误地勾勒这一段历史;降而及于战国,材料日渐增多,研究者方可一窥全豹。因此,本文主要以战国时期燕国的*制度为考察重点;又因受篇幅的*,本文将其军事制度和法律制度一并略去,仅仅探讨该时期的官僚机构和封君。
一、官僚机构
(一)*行政组织①
1、官职
燕侯 姬姓燕国(北燕)是由西周王朝**分封的“合法的”(legitimate)诸侯国,而燕侯也就是燕国“合法的”最高权力的执掌者。在燕国境内行使最高权力者,无疑就是召公家族——即由被分封至燕国的召公后裔所形成的家族,可以称之为“姬姓燕王家族”,这一“法统”是一脉相承而又延续不绝的。当然,如此而言并没有否认另外一个事实——即在燕国的上层权力机构中,确实有异姓的存在(如殷遗和客卿)。
燕侯的名号,初称“侯”(克罍、克盉,克—桓侯),中称“公”(庄公—文公),后称“王”(易王—燕王喜)。公元前323年(燕易王十年),魏公孙衍发起燕、赵、中山、魏、韩“五国相王”以抗秦,燕国至此方与赵国、中山国一起称王。
将、相 燕侯之下的官僚机构,重要的是将和相,分别主管文武之事。春秋战国之时,官分文武是各国官僚组织的重要特点,而官分文武无疑有利于国君进一步将权力集中于上。《尉缭子·原官篇》说:“官分文武,王之二术也。”
相,又称“相国”或“相邦”,是文官系统的首脑。《韩非子·外储说左上》说:“郢人有遗燕相国书者。”比如,子之是燕王哙时的相(《战国策·燕策一》),公孙操(成安君)是燕惠王时的相(《史记·燕召公世家》索隐引《赵世家》)、相国[1],栗腹是燕王喜时的相(《史记·燕召公世家》)。
将,又称“将军”,是武官的首脑,其名号见诸传世文献和出土材料。燕王哙时,有将军市被(《战国策·燕策一》、《史记·燕召公世家》)。公元前272年弑燕惠王的公孙操,一说就是将(《史记·赵世家》)(讨论详见后文)。“袭破走东胡”的燕人秦开,也是将(《史记·匈奴列传》)。燕下都出土过带有“将军”铭文的铜戈,如“将军张”(第107、95号戈)[2]。将军中又有“上将军”,“于是遂以乐毅为上将军”(《史记·燕召公世家》);战国时的上将军,“犹春秋之元帅”(《资治通鉴》周赧王三十一年胡三省注)。
另外,燕国还有“司马”。“(安平君田单)禽其司马而反千里之齐”(《战国策·齐策六》),这里的“司马”,明显属于武官。
太傅,又可简称作“傅”,属东宫官僚系统,负责辅导、教育太子,一般由德高望重、文化素养较高者担任。如鞠武(一作“麴武”),曾经为太子丹太傅,为人深谋有远虑,规劝太子要从长远之计,不要“贵匹夫之勇,信一剑之任”而急于报仇(《燕丹子》卷上)。但太子丹最终没有听从鞠武的劝告。
相室 相室有两种含义,一为宰相的别称,一为家臣的别名。作为家臣别名的相室,亦属东宫官僚系统,为太子府里的管家。《韩非子·说林上》云:“其相室曰:‘何变之数也?’”陈奇猷引《孤愤》旧注云:“相室,家臣也。”《十钟山房印举》卷四·二九有“相室”印,《古玺汇编》0003有“长平君相室玺”。由此可知,家臣确可称为相室。《十二家吉金图录》22载有王后左相室鼎,铭曰“王后左相室”,研究者认为此鼎乃燕国铜器[3]。1998年10月,洛阳火车站西南金谷园村发现了战国有铭铜鼎一件,铭文具有战国刻划文字的显著特征,鼎腹上部前侧横刻“大(太)子左相室”五字,该鼎可能也是燕国的器物[4]。
2006-10-28 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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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燕国还有一些负责管理手工业的官僚,其名称也见诸传世文献和出土文献。下面略述一二:
工尹、陶尹 工尹、陶尹分别负责制造兵器、陶器等。工尹有左工尹、右工尹之分,燕国兵器铭文中有右工尹,多作“右攻(工)尹”字样(如《三代吉金文存》19.52.3和《小校经阁金文》10.53.2)。在河北易县燕下都,发现过带有“左陶尹”文字的陶片[5];而带有“右陶尹”的陶文,也多有著录②。看来,陶尹一如工尹,也有左右之分,当为正副官。
右御、右廪 《韩非子·外储说左上》云:“宋人有请为燕王以棘刺之端为母猴者,……燕王因以三乘养之。右御、冶工言王曰……”这里的“右御”当与车马有关。在发现于河北兴隆的战国铁金属铸范上,多铸有“右廪”二字[6],当为燕国管理官营手工业的*。
豕宰、宰夫、衡官、水官 豕宰、宰夫负责家畜、家禽的饲养、宰杀和烹制,衡官负责器物的测量,水官负责水上之事。这几个官名,并见于《符子》:“朔人献燕昭王以大豕,曰:‘养奚若?’使曰:‘豕也,非大囿(《太平御览》卷九○三作“圊”)不居,非人便不珍,今年百二十矣,人谓豕仙。’王乃命豕宰养之,十五年,大如沙獖,足如不胜其体。王异之,命衡官桥而量之,折桥,豕不量。又命水官舟而量之,其重千斤,其巨无用。燕相谓王曰:‘奚不享之?’王乃命宰夫膳之。”其中“宰夫”一职,见于《周礼·天官》,“掌治朝之法,以正王及三公、六卿、大夫、群吏之位,掌其禁令”,地位显赫,但此处的“宰夫”却不可与之同日而语,乃一介普通“膳人”耳,董说认为“自春秋以来皆然”[7]。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膳夫”,《周礼·天官》中的“膳夫”仅“掌王之食饮膳羞,以养王及后世子”,实属平常;但在出土金文中(如大克鼎、大簋),其地位和职权却颇为煊赫。
2、爵秩
战国时代,三晋、齐、燕的爵秩等级分为卿和大夫两级。卿有上卿和亚卿之分,大夫有长大夫、上大夫、中大夫、五大夫等。
上卿 能为上卿者,其人自然相当尊宠。《战国策·燕策一》载燕昭王谓苏代语:“吾请拜子为上卿。”荆轲曾经被太子丹尊为上卿,“舍上舍,太子日造门下,供太牢异物,间进车骑美女,恣荆轲所欲,以顺适其意”(《战国策·燕策三》,另见《史记·刺客列传》)。
亚卿 燕国亚卿的地位,略次于上卿。乐毅至燕后,“燕昭王以为亚卿”(《史记·乐毅列传》)。乐毅后来在《报燕王书》中也提到该事,“(先王)使臣为亚卿”(《战国策·燕策二》),鲍彪注释说:“亚,次也。”
大夫 根据《史记·燕召公世家》的记载,燕王喜时有“大夫将渠”,但不知他究竟为大夫的哪一级。《战国纵横家书》中也出现过燕国的“大夫”,“臣(按:即苏秦)有贵于齐,燕大夫将不信臣”,“臣(按:即苏秦)有(又)来,则大夫之谋齐者大解矣”[8]。以上两处的“大夫”,当为燕国大夫的总称。因材料欠缺,在燕国是否存在长大夫、上大夫、中大夫等,至今尚难确定,但有五大夫。“五大夫”(大致与秦二十等爵第九级相同[9]),存在于楚、魏、赵等国。《三代吉金文存》20.57下有五大夫弩机,其目录释铭文第一字为“秦”,但从铭文的字体、格式看,此机属燕器无疑[10]。
3、俸禄 战国之时,各国基本上都采用了俸禄制度;至于俸禄计算的单位,各国有所不同,卫用“盆”、齐魏用“钟”、秦用“斗”,而燕国采用的是“石”。燕王哙“禅让”之后,“因收印自三百石吏而効之子之”(《战国策·燕策一》)。“以石计禄”,恐乃燕之首创。元吴师道“补曰”引南宋吕祖谦《大事记》云:“以石计禄,始见于此。”十升为一斗,十斗为一石,每石重一百二十斤。
(二)地方行政组织
战国之时的燕国,其地方行政组织一如他国,也实行郡县制。一般是在郡下设县,成为郡、县两级制。《战国策·秦策五》说“赵攻燕,得上谷(郡)三十六县,与秦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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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昭王时,燕国贤将秦开袭破东胡,北筑长城,设置了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五郡;燕国此五郡的设置,主要目的是为了“拒胡”——即防备东胡、巩固边防(《史记·匈奴列传》)。而在占领的他国领土上,燕国推行的也是郡县制。燕昭王时,乐毅伐齐,势如破竹,“下齐七十余城,皆为郡县以属燕”(《史记·乐毅列传》)。
郡的行政长官是“守”(有时也尊称为“太守”),都是由武官来充任的;县的行政长官是“令”,下设丞、尉等;在县之下,还有乡、里、聚(村落)或连、闾等基层组织[11]。据《战国策·赵策四》披露,赵人赵奢曾经抵罪居燕,“燕以奢为上谷守”。所谓“上谷守”,即上谷郡的郡守。由官印还可获知,燕国在地方设有“司徒”、“司马”、“司工”、“丞”等。属于司徒的,如“泃城都司徒”、“文安都司徒”、“夏屋司徒”、“平阴都司徒”、“方城都司徒”等;司马分为左司马和右司马,如“恭阴都左司马”、“庚都右司马”等;属于司工的,如“ 都司工”等;属于丞的,如“徒□都丞”等[12]。至于燕国的县及县以下的具体情况,因材料阙如,目前尚不清楚。
二、封君制度
封君制之出现在战国,显得似乎有些突兀而不协调。因为当时各诸侯大国已经比较普遍地建立了以郡统县的地方行政机构,实行*集权的**,用以代替过去贵族按等级占有土地进行统治的制度;但又设置了封君制,这在一定程度上维护着新的贵族特权。
见诸先秦史籍的燕国封君,封号有五个,人员为六人(存疑一个、一人)。他们是:
1、襄安君,应是燕国王族,可能就是燕昭王之弟[13],燕昭王时封君。燕昭王曾派他到齐国活动(《战国策·赵策四》、《战国纵横家书》之四《苏秦自齐献书于燕王章》)。《战国纵横家书》第10页又说:“(张)隼之死也,王辱之。襄安君之不归哭也,王苦之。”马王堆汉墓帛书整理小组注释说:“归哭,回国奔丧。襄安君不归哭事未详。以文义推测,襄安君可能被齐国扣留,未能归国奔丧,应与齐杀张隼事同时或稍后。”[14]对于该事件,裘锡圭有新的看法:从上下文看,“襄安君之不归哭”似应是比不能奔丧更为严重的一件事;疑“哭”乃“丧”之形近误字(《说文》:“丧,亡也。从哭从亡会意,亡亦声。”);疑指襄安君死于齐而齐不归其丧③。查阅传世典籍和出土文献,襄安君之名此后便不见诸记载,恐即已殒命于齐国,所以裘锡圭之说成立的可能性极大。(隼,上加广头)
2、武安君,燕昭王时封君,受封者苏秦。苏秦,字季子,东周洛阳乘轩里(今河南洛阳东)人,战国纵横家。苏秦早年游说秦昭王,建议“废文任武”,未被采用。后发愤读书,于燕昭王时入燕。公元前295年,燕昭王派苏秦为间谍入齐,以助齐攻宋为诱饵,借以削弱齐国。结果,苏秦骗取了齐国的信任,被齐湣王任以为相,苏秦同时又离间齐、赵的关系,使燕得以与秦、赵结盟。公元前284年,乐毅发动燕、赵、魏、韩、秦五国攻齐,齐几乎亡国。齐湣王发觉苏秦为燕反间,车裂苏秦于市(《战国策·燕策》、《战国纵横家书》、《史记·苏秦列传》)。燕昭王一世燕国的强盛,与苏秦有莫大关系,堪称燕国历史上的伟大功臣。
燕昭王封苏秦为武安君,后来赵、齐都封苏秦为武安君。“武安”是封号,并无封邑,意为“以武术安定天下”——因为苏秦宣扬用“义兵”平定天下[15]。嗣后,秦将白起、赵将李牧,都曾经拥有这个封号。
3、昌国君,燕昭王、燕惠王时封君,受封者乐毅、乐闲父子。乐毅,中山人,魏国名将乐羊后裔,擅长用兵。乐毅由赵经魏入燕,得到燕昭王重用。公元前284年,乐毅统军攻破齐国,下齐七十余城,名震天下。乐毅也因功封于齐郡昌国,是为昌国君,位列亚卿(《史记·乐毅列传》)。燕昭王死后,即位的燕惠王中齐反间计,使骑劫代乐毅为将,乐毅*出奔赵国。惠王后悔不已,又以乐毅之子乐闲为昌国君(《战国策·燕策二》、《史记·乐毅列传》)。由此可知,乐毅之受封为昌国君,主要是因其卓越的功绩;而其子乐闲之袭封昌国君,完全出于一个非常特殊的原因——燕惠王的错误及后悔。乐毅、乐闲父子两代之受封为昌国君,在燕国是绝无仅有的例子,既空前也绝后。
2006-10-28 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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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成安君,燕惠王时封君,受封者公孙操,国籍不详(属燕国人的可能性很大)。公元前272年,公孙操杀燕惠王,拥立武成王。此事《史记·燕召公世家》索隐作“按:《赵世家》‘(赵)惠文王二十八年④,燕相成安君公孙操弑其王”,而《赵世家》作“(赵惠文王)二十八年,……燕将成安君公孙操弑其王”。一处作“将”,一处作“相”,稍微有些差异。陈平认为这两处都没错,因为“战国时军政合一之风还比较浓盛,往往将即是相,相即是将”,但又认为原文或作“将”,“而《战国策》等书别处云成安君为燕相。《索隐》用后世将相大有区别的观念衡量之,故以为传本《史记·赵世家》作‘将’者有误,因在抄录时随手而改之也”[16]。但我却认为,此处最大的可能性是(也应当是)作“相”,因为马王堆汉墓帛书《战国纵横家书》正好作“相国”⑤;公孙操在燕惠王之世身为燕“相”,同时又受封为“成安君”,并且还掌握着军事大权(“将”),所以他才能轻而易举地弑燕惠王而立武成王。
5、高阳君,燕武成王时封君,受封者荣蚠,宋国人。高阳,故址在今河北高阳县东。燕武成王七年(公元前265年),荣蚠率兵攻赵,赵派田单还击,攻克燕之中人(今河北唐县南)等三城(《战国策·赵策四》,《史记》的《六国年表》、《燕召公世家》、《赵世家》)。
6、刚成君
除上述可以确定的五个外,还有一个只能存疑,他就是刚成君。刚成君,《史记·范雎蔡泽列传》作“纲成君”,《水经·湿水注》作“罡成君”。受封者蔡泽,燕人。蔡泽曾经游说于赵、韩、魏等国,皆不得志,“闻应侯任郑安平、王稽皆负重罪,应侯内惭,乃西入秦”,秦昭王拜之为客卿(《战国策·秦策三》)。公元前255年,蔡泽在秦游说范雎退位让贤,范雎因称病辞职,推荐蔡泽接替相位。蔡泽相秦数月,“人或恶之,惧诛,乃谢病归相印,号为刚成君”(《战国策·秦策三》)。蔡泽后“居秦十[廿⑥]余年,事昭王、孝文王、庄襄王,卒事始皇帝”(《战国策·秦策三》、《史记·范雎蔡泽列传》),又为秦使于燕。
但关于蔡泽的封邑“刚成”,却颇有疑问和争论。《水经·湿水注》说:“雁门于延水又迳罡城南(按:《史记》,蔡泽,燕人也,谢病归相,秦号罡成君。),疑即(蔡)泽所邑也。世名武罡城。”似乎蔡泽所受封的“刚成”一地,就在燕国境内。可清人梁玉绳在《史记志疑》中又对此表示质疑,“然是时秦地未至燕,《续志》谓(蔡)泽封东郡阳平县之冈成城也”。今人常征在未引《水经·湿水注》和《史记志疑》文的前提下,径直认为蔡泽之号纲成君并非如《范雎蔡泽列传》所云乃秦国所封,而是为燕国所封,因为纲成即冈城,在今张家口东南的宣化市附近,其地当时属燕国之上谷郡,“燕人封蔡泽于此,正表示尊其使命而取悦秦廷”[17]。看来,刚成为燕地、由燕人封蔡泽为纲成君的可能性偏大。
我想事情的*应该是如此:蔡泽“居秦十[廿]余年”,前后侍奉昭王、孝文王、庄襄王、始皇帝,业已取得秦的信任,所以派他“为秦使于燕”(《战国策·秦策三》);至于他“使于燕”的目的,可以根据《战国策》的前后文推测。《秦策三》在“(蔡泽)为秦使于燕”之后,接着就有一句“三年而燕使太子丹入质于秦”,这是在交代蔡泽为秦使于燕的“下文”;而蔡泽为秦使于燕的“上文”,《秦策五》有明确交代,“文信侯(即吕不韦)欲攻赵以广河间,使刚成君蔡泽事燕,三年而燕太子质于秦”。也就是说,蔡泽此番至燕,乃为秦之外交活动而奔走,即联合燕国以夹击赵国;蔡泽的外交使命完成得相当出色,燕国答应结盟,并使“燕太子质于秦”以明“燕不欺秦也”,文信侯吕不韦对此也相当满意。另外,蔡泽可能还获得了一个意外的收获,燕国封他于刚成而为刚成君。即他最初是“为秦使于燕”,肩负的是“出使”燕国的使命;最终却是“事燕三年”,获得的是在燕国“任事”三年的结果。但为了审慎起见,我还是将其列入“存疑”一类。
2006-10-28 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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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由以上数例可以看出,燕国的封君制有几个特点:
(一)就受封人员的国籍构成而言,主要为本国的王室宗族和异国的外来人员(可以称之为“客卿”),其中又以第二类居多。
(二)就受封的原因而言,本国的王室宗族之受封主要出于血缘荫庇,而异国的外来人员之受封主要出于功勋卓著。
(三)就是否可以世袭而言,以不可世袭者居多。当时封君的封邑,虽然说按传统习惯是可以世袭的,但真正世袭的为数甚少(三晋、齐、秦亦然[18])。封君之世袭,在燕国仅见昌国君一例子,而乐闲之世袭乐毅为昌国君,确实又出于非常特殊的原因。
(四)就封号的获得而言,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以封邑之名为封号,如昌国君、高阳君;另一种是以功德为封号,如襄安君、武安君、成安君。
注释:
① 此处所用的“*”一词,是与“地方”一词相对应的,并且其范围仅局限于“燕国”境内;切不可与周王朝“**”之“*”相混淆。
② 李学勤在《战国题铭概述》(刊《文物》1959年第7期)中举有燕国“左陶尹”和“右陶尹”陶文各四例。
③ 裘锡圭:《读〈战国纵横家书释文注释〉札记》,原载《文史》第36辑,后收入其《古代文史研究新探》,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82页。
④ 《史记》《燕召公世家》索隐和《赵世家》所记年代有误,当为“(赵)惠文王二十七年”(公元前272年);按《六国年表》所记,赵惠文王二十七年当燕惠王七年,而《燕召公世家》说“燕惠王七年卒,……燕武成王立”。
⑤ 马王堆汉墓帛书整理小组:《战国纵横家书》,第81页。按:《燕史纪事编年会按》下册第263—270页没有引述《战国纵横家书》“侯(何)不使人谓燕相国”诸语,而在第272页引述该语时,又没在“按语”或“注释”中加以辨析,陈平竟然放过了如此重要的一条材料,殊为可惜。
⑥ 梁玉绳说“十”必“廿”之误(《史记志疑》,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1291页),其说可从。
参考文献:
[1][8][13][14]马王堆汉墓帛书整理小组.战国纵横家书[M].北京:文物出版社,1976,81,10、31,12注释⑨,14注释24.
[2] 河北省文物管理处.燕下都23号遗址出土一批铜戈[J].文物.1982(8).
[3] 黄盛璋.盱眙新出土铜器、金器及相关问题考辨[J].考古.1984(10).
[4] 蔡运章.太子鼎铭考略[J].文物.2001(6).
[5] 中国历史博物馆考古组.燕下都城址调查报告[J].考古.1962(1);河北省文化局文物工作队.河北易县燕下都故城勘察和试掘[J].考古学报.1965(1);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新中国的考古收获[M].北京:文物出版社,1962.62.
[6] 郑绍宗.热河兴隆发现的战国生产工具铸范[J].考古通讯.1956(1).
[7] 董说.七国考[M].北京:中华书局,1956.81.
[9][11][15][18] 杨宽.战国史(增订本)[M].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253,228—231,385,263.
[10] 裘锡圭.战国时代社会性质试探[A].古代文史研究新探[M].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2.419及429注22.
[12] 高明.中国古文字学通论[M].北京:文物出版社,1987.581—583.
[16] 陈平.燕史纪事编会按(下册)[M].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267.
[17] 常征.古燕国史探微[M].聊城地区新闻出版局,1992.398.
附记:这是笔者所撰《燕国史稿》(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2005年8月,27.5万字)第九章《*制度》的部分内容。
本文是宜宾学院青年基金项目、四川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燕国历史文化研究”(川教科SB04-014)阶段成果之一。
[本文原载《宜宾学院学报》,2005年第5期,第6—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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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本文以战国时期燕国的*制度为考察重点,恪守王国维首倡的“二重证据法”,结合传世文献和出土材料,重点梳理了该时期燕国的官僚机构(官职、爵秩、俸禄)和封君制度。
关键词:燕国 *制度 战国 官僚机构 封君
燕国是“有周一代”的重要封国,“社稷血食者*百岁”(《史记·燕召公世家》),自有其独到的研究价值和学术意义。但因其早期材料(西周—春秋)过于匮乏,目前仍然难以详尽无遗、明确无误地勾勒这一段历史;降而及于战国,材料日渐增多,研究者方可一窥全豹。因此,本文主要以战国时期燕国的*制度为考察重点;又因受篇幅的*,本文将其军事制度和法律制度一并略去,仅仅探讨该时期的官僚机构和封君。
一、官僚机构
(一)*行政组织①
1、官职
燕侯 姬姓燕国(北燕)是由西周王朝**分封的“合法的”(legitimate)诸侯国,而燕侯也就是燕国“合法的”最高权力的执掌者。在燕国境内行使最高权力者,无疑就是召公家族——即由被分封至燕国的召公后裔所形成的家族,可以称之为“姬姓燕王家族”,这一“法统”是一脉相承而又延续不绝的。当然,如此而言并没有否认另外一个事实——即在燕国的上层权力机构中,确实有异姓的存在(如殷遗和客卿)。
燕侯的名号,初称“侯”(克罍、克盉,克—桓侯),中称“公”(庄公—文公),后称“王”(易王—燕王喜)。公元前323年(燕易王十年),魏公孙衍发起燕、赵、中山、魏、韩“五国相王”以抗秦,燕国至此方与赵国、中山国一起称王。
将、相 燕侯之下的官僚机构,重要的是将和相,分别主管文武之事。春秋战国之时,官分文武是各国官僚组织的重要特点,而官分文武无疑有利于国君进一步将权力集中于上。《尉缭子·原官篇》说:“官分文武,王之二术也。”
相,又称“相国”或“相邦”,是文官系统的首脑。《韩非子·外储说左上》说:“郢人有遗燕相国书者。”比如,子之是燕王哙时的相(《战国策·燕策一》),公孙操(成安君)是燕惠王时的相(《史记·燕召公世家》索隐引《赵世家》)、相国[1],栗腹是燕王喜时的相(《史记·燕召公世家》)。
将,又称“将军”,是武官的首脑,其名号见诸传世文献和出土材料。燕王哙时,有将军市被(《战国策·燕策一》、《史记·燕召公世家》)。公元前272年弑燕惠王的公孙操,一说就是将(《史记·赵世家》)(讨论详见后文)。“袭破走东胡”的燕人秦开,也是将(《史记·匈奴列传》)。燕下都出土过带有“将军”铭文的铜戈,如“将军张”(第107、95号戈)[2]。将军中又有“上将军”,“于是遂以乐毅为上将军”(《史记·燕召公世家》);战国时的上将军,“犹春秋之元帅”(《资治通鉴》周赧王三十一年胡三省注)。
另外,燕国还有“司马”。“(安平君田单)禽其司马而反千里之齐”(《战国策·齐策六》),这里的“司马”,明显属于武官。
太傅,又可简称作“傅”,属东宫官僚系统,负责辅导、教育太子,一般由德高望重、文化素养较高者担任。如鞠武(一作“麴武”),曾经为太子丹太傅,为人深谋有远虑,规劝太子要从长远之计,不要“贵匹夫之勇,信一剑之任”而急于报仇(《燕丹子》卷上)。但太子丹最终没有听从鞠武的劝告。
相室 相室有两种含义,一为宰相的别称,一为家臣的别名。作为家臣别名的相室,亦属东宫官僚系统,为太子府里的管家。《韩非子·说林上》云:“其相室曰:‘何变之数也?’”陈奇猷引《孤愤》旧注云:“相室,家臣也。”《十钟山房印举》卷四·二九有“相室”印,《古玺汇编》0003有“长平君相室玺”。由此可知,家臣确可称为相室。《十二家吉金图录》22载有王后左相室鼎,铭曰“王后左相室”,研究者认为此鼎乃燕国铜器[3]。1998年10月,洛阳火车站西南金谷园村发现了战国有铭铜鼎一件,铭文具有战国刻划文字的显著特征,鼎腹上部前侧横刻“大(太)子左相室”五字,该鼎可能也是燕国的器物[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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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除此之外,燕国还有一些负责管理手工业的官僚,其名称也见诸传世文献和出土文献。下面略述一二:
工尹、陶尹 工尹、陶尹分别负责制造兵器、陶器等。工尹有左工尹、右工尹之分,燕国兵器铭文中有右工尹,多作“右攻(工)尹”字样(如《三代吉金文存》19.52.3和《小校经阁金文》10.53.2)。在河北易县燕下都,发现过带有“左陶尹”文字的陶片[5];而带有“右陶尹”的陶文,也多有著录②。看来,陶尹一如工尹,也有左右之分,当为正副官。
右御、右廪 《韩非子·外储说左上》云:“宋人有请为燕王以棘刺之端为母猴者,……燕王因以三乘养之。右御、冶工言王曰……”这里的“右御”当与车马有关。在发现于河北兴隆的战国铁金属铸范上,多铸有“右廪”二字[6],当为燕国管理官营手工业的*。
豕宰、宰夫、衡官、水官 豕宰、宰夫负责家畜、家禽的饲养、宰杀和烹制,衡官负责器物的测量,水官负责水上之事。这几个官名,并见于《符子》:“朔人献燕昭王以大豕,曰:‘养奚若?’使曰:‘豕也,非大囿(《太平御览》卷九○三作“圊”)不居,非人便不珍,今年百二十矣,人谓豕仙。’王乃命豕宰养之,十五年,大如沙獖,足如不胜其体。王异之,命衡官桥而量之,折桥,豕不量。又命水官舟而量之,其重千斤,其巨无用。燕相谓王曰:‘奚不享之?’王乃命宰夫膳之。”其中“宰夫”一职,见于《周礼·天官》,“掌治朝之法,以正王及三公、六卿、大夫、群吏之位,掌其禁令”,地位显赫,但此处的“宰夫”却不可与之同日而语,乃一介普通“膳人”耳,董说认为“自春秋以来皆然”[7]。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膳夫”,《周礼·天官》中的“膳夫”仅“掌王之食饮膳羞,以养王及后世子”,实属平常;但在出土金文中(如大克鼎、大簋),其地位和职权却颇为煊赫。
2、爵秩
战国时代,三晋、齐、燕的爵秩等级分为卿和大夫两级。卿有上卿和亚卿之分,大夫有长大夫、上大夫、中大夫、五大夫等。
上卿 能为上卿者,其人自然相当尊宠。《战国策·燕策一》载燕昭王谓苏代语:“吾请拜子为上卿。”荆轲曾经被太子丹尊为上卿,“舍上舍,太子日造门下,供太牢异物,间进车骑美女,恣荆轲所欲,以顺适其意”(《战国策·燕策三》,另见《史记·刺客列传》)。
亚卿 燕国亚卿的地位,略次于上卿。乐毅至燕后,“燕昭王以为亚卿”(《史记·乐毅列传》)。乐毅后来在《报燕王书》中也提到该事,“(先王)使臣为亚卿”(《战国策·燕策二》),鲍彪注释说:“亚,次也。”
大夫 根据《史记·燕召公世家》的记载,燕王喜时有“大夫将渠”,但不知他究竟为大夫的哪一级。《战国纵横家书》中也出现过燕国的“大夫”,“臣(按:即苏秦)有贵于齐,燕大夫将不信臣”,“臣(按:即苏秦)有(又)来,则大夫之谋齐者大解矣”[8]。以上两处的“大夫”,当为燕国大夫的总称。因材料欠缺,在燕国是否存在长大夫、上大夫、中大夫等,至今尚难确定,但有五大夫。“五大夫”(大致与秦二十等爵第九级相同[9]),存在于楚、魏、赵等国。《三代吉金文存》20.57下有五大夫弩机,其目录释铭文第一字为“秦”,但从铭文的字体、格式看,此机属燕器无疑[10]。
3、俸禄 战国之时,各国基本上都采用了俸禄制度;至于俸禄计算的单位,各国有所不同,卫用“盆”、齐魏用“钟”、秦用“斗”,而燕国采用的是“石”。燕王哙“禅让”之后,“因收印自三百石吏而効之子之”(《战国策·燕策一》)。“以石计禄”,恐乃燕之首创。元吴师道“补曰”引南宋吕祖谦《大事记》云:“以石计禄,始见于此。”十升为一斗,十斗为一石,每石重一百二十斤。
(二)地方行政组织
战国之时的燕国,其地方行政组织一如他国,也实行郡县制。一般是在郡下设县,成为郡、县两级制。《战国策·秦策五》说“赵攻燕,得上谷(郡)三十六县,与秦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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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燕昭王时,燕国贤将秦开袭破东胡,北筑长城,设置了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五郡;燕国此五郡的设置,主要目的是为了“拒胡”——即防备东胡、巩固边防(《史记·匈奴列传》)。而在占领的他国领土上,燕国推行的也是郡县制。燕昭王时,乐毅伐齐,势如破竹,“下齐七十余城,皆为郡县以属燕”(《史记·乐毅列传》)。
郡的行政长官是“守”(有时也尊称为“太守”),都是由武官来充任的;县的行政长官是“令”,下设丞、尉等;在县之下,还有乡、里、聚(村落)或连、闾等基层组织[11]。据《战国策·赵策四》披露,赵人赵奢曾经抵罪居燕,“燕以奢为上谷守”。所谓“上谷守”,即上谷郡的郡守。由官印还可获知,燕国在地方设有“司徒”、“司马”、“司工”、“丞”等。属于司徒的,如“泃城都司徒”、“文安都司徒”、“夏屋司徒”、“平阴都司徒”、“方城都司徒”等;司马分为左司马和右司马,如“恭阴都左司马”、“庚都右司马”等;属于司工的,如“ 都司工”等;属于丞的,如“徒□都丞”等[12]。至于燕国的县及县以下的具体情况,因材料阙如,目前尚不清楚。
二、封君制度
封君制之出现在战国,显得似乎有些突兀而不协调。因为当时各诸侯大国已经比较普遍地建立了以郡统县的地方行政机构,实行*集权的**,用以代替过去贵族按等级占有土地进行统治的制度;但又设置了封君制,这在一定程度上维护着新的贵族特权。
见诸先秦史籍的燕国封君,封号有五个,人员为六人(存疑一个、一人)。他们是:
1、襄安君,应是燕国王族,可能就是燕昭王之弟[13],燕昭王时封君。燕昭王曾派他到齐国活动(《战国策·赵策四》、《战国纵横家书》之四《苏秦自齐献书于燕王章》)。《战国纵横家书》第10页又说:“(张)隼之死也,王辱之。襄安君之不归哭也,王苦之。”马王堆汉墓帛书整理小组注释说:“归哭,回国奔丧。襄安君不归哭事未详。以文义推测,襄安君可能被齐国扣留,未能归国奔丧,应与齐杀张隼事同时或稍后。”[14]对于该事件,裘锡圭有新的看法:从上下文看,“襄安君之不归哭”似应是比不能奔丧更为严重的一件事;疑“哭”乃“丧”之形近误字(《说文》:“丧,亡也。从哭从亡会意,亡亦声。”);疑指襄安君死于齐而齐不归其丧③。查阅传世典籍和出土文献,襄安君之名此后便不见诸记载,恐即已殒命于齐国,所以裘锡圭之说成立的可能性极大。(隼,上加广头)
2、武安君,燕昭王时封君,受封者苏秦。苏秦,字季子,东周洛阳乘轩里(今河南洛阳东)人,战国纵横家。苏秦早年游说秦昭王,建议“废文任武”,未被采用。后发愤读书,于燕昭王时入燕。公元前295年,燕昭王派苏秦为间谍入齐,以助齐攻宋为诱饵,借以削弱齐国。结果,苏秦骗取了齐国的信任,被齐湣王任以为相,苏秦同时又离间齐、赵的关系,使燕得以与秦、赵结盟。公元前284年,乐毅发动燕、赵、魏、韩、秦五国攻齐,齐几乎亡国。齐湣王发觉苏秦为燕反间,车裂苏秦于市(《战国策·燕策》、《战国纵横家书》、《史记·苏秦列传》)。燕昭王一世燕国的强盛,与苏秦有莫大关系,堪称燕国历史上的伟大功臣。
燕昭王封苏秦为武安君,后来赵、齐都封苏秦为武安君。“武安”是封号,并无封邑,意为“以武术安定天下”——因为苏秦宣扬用“义兵”平定天下[15]。嗣后,秦将白起、赵将李牧,都曾经拥有这个封号。
3、昌国君,燕昭王、燕惠王时封君,受封者乐毅、乐闲父子。乐毅,中山人,魏国名将乐羊后裔,擅长用兵。乐毅由赵经魏入燕,得到燕昭王重用。公元前284年,乐毅统军攻破齐国,下齐七十余城,名震天下。乐毅也因功封于齐郡昌国,是为昌国君,位列亚卿(《史记·乐毅列传》)。燕昭王死后,即位的燕惠王中齐反间计,使骑劫代乐毅为将,乐毅*出奔赵国。惠王后悔不已,又以乐毅之子乐闲为昌国君(《战国策·燕策二》、《史记·乐毅列传》)。由此可知,乐毅之受封为昌国君,主要是因其卓越的功绩;而其子乐闲之袭封昌国君,完全出于一个非常特殊的原因——燕惠王的错误及后悔。乐毅、乐闲父子两代之受封为昌国君,在燕国是绝无仅有的例子,既空前也绝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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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4、成安君,燕惠王时封君,受封者公孙操,国籍不详(属燕国人的可能性很大)。公元前272年,公孙操杀燕惠王,拥立武成王。此事《史记·燕召公世家》索隐作“按:《赵世家》‘(赵)惠文王二十八年④,燕相成安君公孙操弑其王”,而《赵世家》作“(赵惠文王)二十八年,……燕将成安君公孙操弑其王”。一处作“将”,一处作“相”,稍微有些差异。陈平认为这两处都没错,因为“战国时军政合一之风还比较浓盛,往往将即是相,相即是将”,但又认为原文或作“将”,“而《战国策》等书别处云成安君为燕相。《索隐》用后世将相大有区别的观念衡量之,故以为传本《史记·赵世家》作‘将’者有误,因在抄录时随手而改之也”[16]。但我却认为,此处最大的可能性是(也应当是)作“相”,因为马王堆汉墓帛书《战国纵横家书》正好作“相国”⑤;公孙操在燕惠王之世身为燕“相”,同时又受封为“成安君”,并且还掌握着军事大权(“将”),所以他才能轻而易举地弑燕惠王而立武成王。
5、高阳君,燕武成王时封君,受封者荣蚠,宋国人。高阳,故址在今河北高阳县东。燕武成王七年(公元前265年),荣蚠率兵攻赵,赵派田单还击,攻克燕之中人(今河北唐县南)等三城(《战国策·赵策四》,《史记》的《六国年表》、《燕召公世家》、《赵世家》)。
6、刚成君
除上述可以确定的五个外,还有一个只能存疑,他就是刚成君。刚成君,《史记·范雎蔡泽列传》作“纲成君”,《水经·湿水注》作“罡成君”。受封者蔡泽,燕人。蔡泽曾经游说于赵、韩、魏等国,皆不得志,“闻应侯任郑安平、王稽皆负重罪,应侯内惭,乃西入秦”,秦昭王拜之为客卿(《战国策·秦策三》)。公元前255年,蔡泽在秦游说范雎退位让贤,范雎因称病辞职,推荐蔡泽接替相位。蔡泽相秦数月,“人或恶之,惧诛,乃谢病归相印,号为刚成君”(《战国策·秦策三》)。蔡泽后“居秦十[廿⑥]余年,事昭王、孝文王、庄襄王,卒事始皇帝”(《战国策·秦策三》、《史记·范雎蔡泽列传》),又为秦使于燕。
但关于蔡泽的封邑“刚成”,却颇有疑问和争论。《水经·湿水注》说:“雁门于延水又迳罡城南(按:《史记》,蔡泽,燕人也,谢病归相,秦号罡成君。),疑即(蔡)泽所邑也。世名武罡城。”似乎蔡泽所受封的“刚成”一地,就在燕国境内。可清人梁玉绳在《史记志疑》中又对此表示质疑,“然是时秦地未至燕,《续志》谓(蔡)泽封东郡阳平县之冈成城也”。今人常征在未引《水经·湿水注》和《史记志疑》文的前提下,径直认为蔡泽之号纲成君并非如《范雎蔡泽列传》所云乃秦国所封,而是为燕国所封,因为纲成即冈城,在今张家口东南的宣化市附近,其地当时属燕国之上谷郡,“燕人封蔡泽于此,正表示尊其使命而取悦秦廷”[17]。看来,刚成为燕地、由燕人封蔡泽为纲成君的可能性偏大。
我想事情的*应该是如此:蔡泽“居秦十[廿]余年”,前后侍奉昭王、孝文王、庄襄王、始皇帝,业已取得秦的信任,所以派他“为秦使于燕”(《战国策·秦策三》);至于他“使于燕”的目的,可以根据《战国策》的前后文推测。《秦策三》在“(蔡泽)为秦使于燕”之后,接着就有一句“三年而燕使太子丹入质于秦”,这是在交代蔡泽为秦使于燕的“下文”;而蔡泽为秦使于燕的“上文”,《秦策五》有明确交代,“文信侯(即吕不韦)欲攻赵以广河间,使刚成君蔡泽事燕,三年而燕太子质于秦”。也就是说,蔡泽此番至燕,乃为秦之外交活动而奔走,即联合燕国以夹击赵国;蔡泽的外交使命完成得相当出色,燕国答应结盟,并使“燕太子质于秦”以明“燕不欺秦也”,文信侯吕不韦对此也相当满意。另外,蔡泽可能还获得了一个意外的收获,燕国封他于刚成而为刚成君。即他最初是“为秦使于燕”,肩负的是“出使”燕国的使命;最终却是“事燕三年”,获得的是在燕国“任事”三年的结果。但为了审慎起见,我还是将其列入“存疑”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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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以上数例可以看出,燕国的封君制有几个特点:
(一)就受封人员的国籍构成而言,主要为本国的王室宗族和异国的外来人员(可以称之为“客卿”),其中又以第二类居多。
(二)就受封的原因而言,本国的王室宗族之受封主要出于血缘荫庇,而异国的外来人员之受封主要出于功勋卓著。
(三)就是否可以世袭而言,以不可世袭者居多。当时封君的封邑,虽然说按传统习惯是可以世袭的,但真正世袭的为数甚少(三晋、齐、秦亦然[18])。封君之世袭,在燕国仅见昌国君一例子,而乐闲之世袭乐毅为昌国君,确实又出于非常特殊的原因。
(四)就封号的获得而言,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以封邑之名为封号,如昌国君、高阳君;另一种是以功德为封号,如襄安君、武安君、成安君。
注释:
① 此处所用的“*”一词,是与“地方”一词相对应的,并且其范围仅局限于“燕国”境内;切不可与周王朝“**”之“*”相混淆。
② 李学勤在《战国题铭概述》(刊《文物》1959年第7期)中举有燕国“左陶尹”和“右陶尹”陶文各四例。
③ 裘锡圭:《读〈战国纵横家书释文注释〉札记》,原载《文史》第36辑,后收入其《古代文史研究新探》,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82页。
④ 《史记》《燕召公世家》索隐和《赵世家》所记年代有误,当为“(赵)惠文王二十七年”(公元前272年);按《六国年表》所记,赵惠文王二十七年当燕惠王七年,而《燕召公世家》说“燕惠王七年卒,……燕武成王立”。
⑤ 马王堆汉墓帛书整理小组:《战国纵横家书》,第81页。按:《燕史纪事编年会按》下册第263—270页没有引述《战国纵横家书》“侯(何)不使人谓燕相国”诸语,而在第272页引述该语时,又没在“按语”或“注释”中加以辨析,陈平竟然放过了如此重要的一条材料,殊为可惜。
⑥ 梁玉绳说“十”必“廿”之误(《史记志疑》,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1291页),其说可从。
参考文献:
[1][8][13][14]马王堆汉墓帛书整理小组.战国纵横家书[M].北京:文物出版社,1976,81,10、31,12注释⑨,14注释24.
[2] 河北省文物管理处.燕下都23号遗址出土一批铜戈[J].文物.1982(8).
[3] 黄盛璋.盱眙新出土铜器、金器及相关问题考辨[J].考古.1984(10).
[4] 蔡运章.太子鼎铭考略[J].文物.2001(6).
[5] 中国历史博物馆考古组.燕下都城址调查报告[J].考古.1962(1);河北省文化局文物工作队.河北易县燕下都故城勘察和试掘[J].考古学报.1965(1);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新中国的考古收获[M].北京:文物出版社,1962.62.
[6] 郑绍宗.热河兴隆发现的战国生产工具铸范[J].考古通讯.1956(1).
[7] 董说.七国考[M].北京:中华书局,1956.81.
[9][11][15][18] 杨宽.战国史(增订本)[M].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253,228—231,385,263.
[10] 裘锡圭.战国时代社会性质试探[A].古代文史研究新探[M].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2.419及429注22.
[12] 高明.中国古文字学通论[M].北京:文物出版社,1987.581—583.
[16] 陈平.燕史纪事编会按(下册)[M].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267.
[17] 常征.古燕国史探微[M].聊城地区新闻出版局,1992.398.
附记:这是笔者所撰《燕国史稿》(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2005年8月,27.5万字)第九章《*制度》的部分内容。
本文是宜宾学院青年基金项目、四川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燕国历史文化研究”(川教科SB04-014)阶段成果之一。
[本文原载《宜宾学院学报》,2005年第5期,第6—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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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7 07:52
内容提要:本文以战国时期燕国的*制度为考察重点,恪守王国维首倡的“二重证据法”,结合传世文献和出土材料,重点梳理了该时期燕国的官僚机构(官职、爵秩、俸禄)和封君制度。
关键词:燕国 *制度 战国 官僚机构 封君
燕国是“有周一代”的重要封国,“社稷血食者*百岁”(《史记·燕召公世家》),自有其独到的研究价值和学术意义。但因其早期材料(西周—春秋)过于匮乏,目前仍然难以详尽无遗、明确无误地勾勒这一段历史;降而及于战国,材料日渐增多,研究者方可一窥全豹。因此,本文主要以战国时期燕国的*制度为考察重点;又因受篇幅的*,本文将其军事制度和法律制度一并略去,仅仅探讨该时期的官僚机构和封君。
一、官僚机构
(一)*行政组织①
1、官职
燕侯 姬姓燕国(北燕)是由西周王朝**分封的“合法的”(legitimate)诸侯国,而燕侯也就是燕国“合法的”最高权力的执掌者。在燕国境内行使最高权力者,无疑就是召公家族——即由被分封至燕国的召公后裔所形成的家族,可以称之为“姬姓燕王家族”,这一“法统”是一脉相承而又延续不绝的。当然,如此而言并没有否认另外一个事实——即在燕国的上层权力机构中,确实有异姓的存在(如殷遗和客卿)。
燕侯的名号,初称“侯”(克罍、克盉,克—桓侯),中称“公”(庄公—文公),后称“王”(易王—燕王喜)。公元前323年(燕易王十年),魏公孙衍发起燕、赵、中山、魏、韩“五国相王”以抗秦,燕国至此方与赵国、中山国一起称王。
将、相 燕侯之下的官僚机构,重要的是将和相,分别主管文武之事。春秋战国之时,官分文武是各国官僚组织的重要特点,而官分文武无疑有利于国君进一步将权力集中于上。《尉缭子·原官篇》说:“官分文武,王之二术也。”
相,又称“相国”或“相邦”,是文官系统的首脑。《韩非子·外储说左上》说:“郢人有遗燕相国书者。”比如,子之是燕王哙时的相(《战国策·燕策一》),公孙操(成安君)是燕惠王时的相(《史记·燕召公世家》索隐引《赵世家》)、相国[1],栗腹是燕王喜时的相(《史记·燕召公世家》)。
将,又称“将军”,是武官的首脑,其名号见诸传世文献和出土材料。燕王哙时,有将军市被(《战国策·燕策一》、《史记·燕召公世家》)。公元前272年弑燕惠王的公孙操,一说就是将(《史记·赵世家》)(讨论详见后文)。“袭破走东胡”的燕人秦开,也是将(《史记·匈奴列传》)。燕下都出土过带有“将军”铭文的铜戈,如“将军张”(第107、95号戈)[2]。将军中又有“上将军”,“于是遂以乐毅为上将军”(《史记·燕召公世家》);战国时的上将军,“犹春秋之元帅”(《资治通鉴》周赧王三十一年胡三省注)。
另外,燕国还有“司马”。“(安平君田单)禽其司马而反千里之齐”(《战国策·齐策六》),这里的“司马”,明显属于武官。
太傅,又可简称作“傅”,属东宫官僚系统,负责辅导、教育太子,一般由德高望重、文化素养较高者担任。如鞠武(一作“麴武”),曾经为太子丹太傅,为人深谋有远虑,规劝太子要从长远之计,不要“贵匹夫之勇,信一剑之任”而急于报仇(《燕丹子》卷上)。但太子丹最终没有听从鞠武的劝告。
相室 相室有两种含义,一为宰相的别称,一为家臣的别名。作为家臣别名的相室,亦属东宫官僚系统,为太子府里的管家。《韩非子·说林上》云:“其相室曰:‘何变之数也?’”陈奇猷引《孤愤》旧注云:“相室,家臣也。”《十钟山房印举》卷四·二九有“相室”印,《古玺汇编》0003有“长平君相室玺”。由此可知,家臣确可称为相室。《十二家吉金图录》22载有王后左相室鼎,铭曰“王后左相室”,研究者认为此鼎乃燕国铜器[3]。1998年10月,洛阳火车站西南金谷园村发现了战国有铭铜鼎一件,铭文具有战国刻划文字的显著特征,鼎腹上部前侧横刻“大(太)子左相室”五字,该鼎可能也是燕国的器物[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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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燕国还有一些负责管理手工业的官僚,其名称也见诸传世文献和出土文献。下面略述一二:
工尹、陶尹 工尹、陶尹分别负责制造兵器、陶器等。工尹有左工尹、右工尹之分,燕国兵器铭文中有右工尹,多作“右攻(工)尹”字样(如《三代吉金文存》19.52.3和《小校经阁金文》10.53.2)。在河北易县燕下都,发现过带有“左陶尹”文字的陶片[5];而带有“右陶尹”的陶文,也多有著录②。看来,陶尹一如工尹,也有左右之分,当为正副官。
右御、右廪 《韩非子·外储说左上》云:“宋人有请为燕王以棘刺之端为母猴者,……燕王因以三乘养之。右御、冶工言王曰……”这里的“右御”当与车马有关。在发现于河北兴隆的战国铁金属铸范上,多铸有“右廪”二字[6],当为燕国管理官营手工业的*。
豕宰、宰夫、衡官、水官 豕宰、宰夫负责家畜、家禽的饲养、宰杀和烹制,衡官负责器物的测量,水官负责水上之事。这几个官名,并见于《符子》:“朔人献燕昭王以大豕,曰:‘养奚若?’使曰:‘豕也,非大囿(《太平御览》卷九○三作“圊”)不居,非人便不珍,今年百二十矣,人谓豕仙。’王乃命豕宰养之,十五年,大如沙獖,足如不胜其体。王异之,命衡官桥而量之,折桥,豕不量。又命水官舟而量之,其重千斤,其巨无用。燕相谓王曰:‘奚不享之?’王乃命宰夫膳之。”其中“宰夫”一职,见于《周礼·天官》,“掌治朝之法,以正王及三公、六卿、大夫、群吏之位,掌其禁令”,地位显赫,但此处的“宰夫”却不可与之同日而语,乃一介普通“膳人”耳,董说认为“自春秋以来皆然”[7]。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膳夫”,《周礼·天官》中的“膳夫”仅“掌王之食饮膳羞,以养王及后世子”,实属平常;但在出土金文中(如大克鼎、大簋),其地位和职权却颇为煊赫。
2、爵秩
战国时代,三晋、齐、燕的爵秩等级分为卿和大夫两级。卿有上卿和亚卿之分,大夫有长大夫、上大夫、中大夫、五大夫等。
上卿 能为上卿者,其人自然相当尊宠。《战国策·燕策一》载燕昭王谓苏代语:“吾请拜子为上卿。”荆轲曾经被太子丹尊为上卿,“舍上舍,太子日造门下,供太牢异物,间进车骑美女,恣荆轲所欲,以顺适其意”(《战国策·燕策三》,另见《史记·刺客列传》)。
亚卿 燕国亚卿的地位,略次于上卿。乐毅至燕后,“燕昭王以为亚卿”(《史记·乐毅列传》)。乐毅后来在《报燕王书》中也提到该事,“(先王)使臣为亚卿”(《战国策·燕策二》),鲍彪注释说:“亚,次也。”
大夫 根据《史记·燕召公世家》的记载,燕王喜时有“大夫将渠”,但不知他究竟为大夫的哪一级。《战国纵横家书》中也出现过燕国的“大夫”,“臣(按:即苏秦)有贵于齐,燕大夫将不信臣”,“臣(按:即苏秦)有(又)来,则大夫之谋齐者大解矣”[8]。以上两处的“大夫”,当为燕国大夫的总称。因材料欠缺,在燕国是否存在长大夫、上大夫、中大夫等,至今尚难确定,但有五大夫。“五大夫”(大致与秦二十等爵第九级相同[9]),存在于楚、魏、赵等国。《三代吉金文存》20.57下有五大夫弩机,其目录释铭文第一字为“秦”,但从铭文的字体、格式看,此机属燕器无疑[10]。
3、俸禄 战国之时,各国基本上都采用了俸禄制度;至于俸禄计算的单位,各国有所不同,卫用“盆”、齐魏用“钟”、秦用“斗”,而燕国采用的是“石”。燕王哙“禅让”之后,“因收印自三百石吏而効之子之”(《战国策·燕策一》)。“以石计禄”,恐乃燕之首创。元吴师道“补曰”引南宋吕祖谦《大事记》云:“以石计禄,始见于此。”十升为一斗,十斗为一石,每石重一百二十斤。
(二)地方行政组织
战国之时的燕国,其地方行政组织一如他国,也实行郡县制。一般是在郡下设县,成为郡、县两级制。《战国策·秦策五》说“赵攻燕,得上谷(郡)三十六县,与秦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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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燕昭王时,燕国贤将秦开袭破东胡,北筑长城,设置了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五郡;燕国此五郡的设置,主要目的是为了“拒胡”——即防备东胡、巩固边防(《史记·匈奴列传》)。而在占领的他国领土上,燕国推行的也是郡县制。燕昭王时,乐毅伐齐,势如破竹,“下齐七十余城,皆为郡县以属燕”(《史记·乐毅列传》)。
郡的行政长官是“守”(有时也尊称为“太守”),都是由武官来充任的;县的行政长官是“令”,下设丞、尉等;在县之下,还有乡、里、聚(村落)或连、闾等基层组织[11]。据《战国策·赵策四》披露,赵人赵奢曾经抵罪居燕,“燕以奢为上谷守”。所谓“上谷守”,即上谷郡的郡守。由官印还可获知,燕国在地方设有“司徒”、“司马”、“司工”、“丞”等。属于司徒的,如“泃城都司徒”、“文安都司徒”、“夏屋司徒”、“平阴都司徒”、“方城都司徒”等;司马分为左司马和右司马,如“恭阴都左司马”、“庚都右司马”等;属于司工的,如“ 都司工”等;属于丞的,如“徒□都丞”等[12]。至于燕国的县及县以下的具体情况,因材料阙如,目前尚不清楚。
二、封君制度
封君制之出现在战国,显得似乎有些突兀而不协调。因为当时各诸侯大国已经比较普遍地建立了以郡统县的地方行政机构,实行*集权的**,用以代替过去贵族按等级占有土地进行统治的制度;但又设置了封君制,这在一定程度上维护着新的贵族特权。
见诸先秦史籍的燕国封君,封号有五个,人员为六人(存疑一个、一人)。他们是:
1、襄安君,应是燕国王族,可能就是燕昭王之弟[13],燕昭王时封君。燕昭王曾派他到齐国活动(《战国策·赵策四》、《战国纵横家书》之四《苏秦自齐献书于燕王章》)。《战国纵横家书》第10页又说:“(张)隼之死也,王辱之。襄安君之不归哭也,王苦之。”马王堆汉墓帛书整理小组注释说:“归哭,回国奔丧。襄安君不归哭事未详。以文义推测,襄安君可能被齐国扣留,未能归国奔丧,应与齐杀张隼事同时或稍后。”[14]对于该事件,裘锡圭有新的看法:从上下文看,“襄安君之不归哭”似应是比不能奔丧更为严重的一件事;疑“哭”乃“丧”之形近误字(《说文》:“丧,亡也。从哭从亡会意,亡亦声。”);疑指襄安君死于齐而齐不归其丧③。查阅传世典籍和出土文献,襄安君之名此后便不见诸记载,恐即已殒命于齐国,所以裘锡圭之说成立的可能性极大。(隼,上加广头)
2、武安君,燕昭王时封君,受封者苏秦。苏秦,字季子,东周洛阳乘轩里(今河南洛阳东)人,战国纵横家。苏秦早年游说秦昭王,建议“废文任武”,未被采用。后发愤读书,于燕昭王时入燕。公元前295年,燕昭王派苏秦为间谍入齐,以助齐攻宋为诱饵,借以削弱齐国。结果,苏秦骗取了齐国的信任,被齐湣王任以为相,苏秦同时又离间齐、赵的关系,使燕得以与秦、赵结盟。公元前284年,乐毅发动燕、赵、魏、韩、秦五国攻齐,齐几乎亡国。齐湣王发觉苏秦为燕反间,车裂苏秦于市(《战国策·燕策》、《战国纵横家书》、《史记·苏秦列传》)。燕昭王一世燕国的强盛,与苏秦有莫大关系,堪称燕国历史上的伟大功臣。
燕昭王封苏秦为武安君,后来赵、齐都封苏秦为武安君。“武安”是封号,并无封邑,意为“以武术安定天下”——因为苏秦宣扬用“义兵”平定天下[15]。嗣后,秦将白起、赵将李牧,都曾经拥有这个封号。
3、昌国君,燕昭王、燕惠王时封君,受封者乐毅、乐闲父子。乐毅,中山人,魏国名将乐羊后裔,擅长用兵。乐毅由赵经魏入燕,得到燕昭王重用。公元前284年,乐毅统军攻破齐国,下齐七十余城,名震天下。乐毅也因功封于齐郡昌国,是为昌国君,位列亚卿(《史记·乐毅列传》)。燕昭王死后,即位的燕惠王中齐反间计,使骑劫代乐毅为将,乐毅*出奔赵国。惠王后悔不已,又以乐毅之子乐闲为昌国君(《战国策·燕策二》、《史记·乐毅列传》)。由此可知,乐毅之受封为昌国君,主要是因其卓越的功绩;而其子乐闲之袭封昌国君,完全出于一个非常特殊的原因——燕惠王的错误及后悔。乐毅、乐闲父子两代之受封为昌国君,在燕国是绝无仅有的例子,既空前也绝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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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4、成安君,燕惠王时封君,受封者公孙操,国籍不详(属燕国人的可能性很大)。公元前272年,公孙操杀燕惠王,拥立武成王。此事《史记·燕召公世家》索隐作“按:《赵世家》‘(赵)惠文王二十八年④,燕相成安君公孙操弑其王”,而《赵世家》作“(赵惠文王)二十八年,……燕将成安君公孙操弑其王”。一处作“将”,一处作“相”,稍微有些差异。陈平认为这两处都没错,因为“战国时军政合一之风还比较浓盛,往往将即是相,相即是将”,但又认为原文或作“将”,“而《战国策》等书别处云成安君为燕相。《索隐》用后世将相大有区别的观念衡量之,故以为传本《史记·赵世家》作‘将’者有误,因在抄录时随手而改之也”[16]。但我却认为,此处最大的可能性是(也应当是)作“相”,因为马王堆汉墓帛书《战国纵横家书》正好作“相国”⑤;公孙操在燕惠王之世身为燕“相”,同时又受封为“成安君”,并且还掌握着军事大权(“将”),所以他才能轻而易举地弑燕惠王而立武成王。
5、高阳君,燕武成王时封君,受封者荣蚠,宋国人。高阳,故址在今河北高阳县东。燕武成王七年(公元前265年),荣蚠率兵攻赵,赵派田单还击,攻克燕之中人(今河北唐县南)等三城(《战国策·赵策四》,《史记》的《六国年表》、《燕召公世家》、《赵世家》)。
6、刚成君
除上述可以确定的五个外,还有一个只能存疑,他就是刚成君。刚成君,《史记·范雎蔡泽列传》作“纲成君”,《水经·湿水注》作“罡成君”。受封者蔡泽,燕人。蔡泽曾经游说于赵、韩、魏等国,皆不得志,“闻应侯任郑安平、王稽皆负重罪,应侯内惭,乃西入秦”,秦昭王拜之为客卿(《战国策·秦策三》)。公元前255年,蔡泽在秦游说范雎退位让贤,范雎因称病辞职,推荐蔡泽接替相位。蔡泽相秦数月,“人或恶之,惧诛,乃谢病归相印,号为刚成君”(《战国策·秦策三》)。蔡泽后“居秦十[廿⑥]余年,事昭王、孝文王、庄襄王,卒事始皇帝”(《战国策·秦策三》、《史记·范雎蔡泽列传》),又为秦使于燕。
但关于蔡泽的封邑“刚成”,却颇有疑问和争论。《水经·湿水注》说:“雁门于延水又迳罡城南(按:《史记》,蔡泽,燕人也,谢病归相,秦号罡成君。),疑即(蔡)泽所邑也。世名武罡城。”似乎蔡泽所受封的“刚成”一地,就在燕国境内。可清人梁玉绳在《史记志疑》中又对此表示质疑,“然是时秦地未至燕,《续志》谓(蔡)泽封东郡阳平县之冈成城也”。今人常征在未引《水经·湿水注》和《史记志疑》文的前提下,径直认为蔡泽之号纲成君并非如《范雎蔡泽列传》所云乃秦国所封,而是为燕国所封,因为纲成即冈城,在今张家口东南的宣化市附近,其地当时属燕国之上谷郡,“燕人封蔡泽于此,正表示尊其使命而取悦秦廷”[17]。看来,刚成为燕地、由燕人封蔡泽为纲成君的可能性偏大。
我想事情的*应该是如此:蔡泽“居秦十[廿]余年”,前后侍奉昭王、孝文王、庄襄王、始皇帝,业已取得秦的信任,所以派他“为秦使于燕”(《战国策·秦策三》);至于他“使于燕”的目的,可以根据《战国策》的前后文推测。《秦策三》在“(蔡泽)为秦使于燕”之后,接着就有一句“三年而燕使太子丹入质于秦”,这是在交代蔡泽为秦使于燕的“下文”;而蔡泽为秦使于燕的“上文”,《秦策五》有明确交代,“文信侯(即吕不韦)欲攻赵以广河间,使刚成君蔡泽事燕,三年而燕太子质于秦”。也就是说,蔡泽此番至燕,乃为秦之外交活动而奔走,即联合燕国以夹击赵国;蔡泽的外交使命完成得相当出色,燕国答应结盟,并使“燕太子质于秦”以明“燕不欺秦也”,文信侯吕不韦对此也相当满意。另外,蔡泽可能还获得了一个意外的收获,燕国封他于刚成而为刚成君。即他最初是“为秦使于燕”,肩负的是“出使”燕国的使命;最终却是“事燕三年”,获得的是在燕国“任事”三年的结果。但为了审慎起见,我还是将其列入“存疑”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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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以上数例可以看出,燕国的封君制有几个特点:
(一)就受封人员的国籍构成而言,主要为本国的王室宗族和异国的外来人员(可以称之为“客卿”),其中又以第二类居多。
(二)就受封的原因而言,本国的王室宗族之受封主要出于血缘荫庇,而异国的外来人员之受封主要出于功勋卓著。
(三)就是否可以世袭而言,以不可世袭者居多。当时封君的封邑,虽然说按传统习惯是可以世袭的,但真正世袭的为数甚少(三晋、齐、秦亦然[18])。封君之世袭,在燕国仅见昌国君一例子,而乐闲之世袭乐毅为昌国君,确实又出于非常特殊的原因。
(四)就封号的获得而言,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以封邑之名为封号,如昌国君、高阳君;另一种是以功德为封号,如襄安君、武安君、成安君。
注释:
① 此处所用的“*”一词,是与“地方”一词相对应的,并且其范围仅局限于“燕国”境内;切不可与周王朝“**”之“*”相混淆。
② 李学勤在《战国题铭概述》(刊《文物》1959年第7期)中举有燕国“左陶尹”和“右陶尹”陶文各四例。
③ 裘锡圭:《读〈战国纵横家书释文注释〉札记》,原载《文史》第36辑,后收入其《古代文史研究新探》,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82页。
④ 《史记》《燕召公世家》索隐和《赵世家》所记年代有误,当为“(赵)惠文王二十七年”(公元前272年);按《六国年表》所记,赵惠文王二十七年当燕惠王七年,而《燕召公世家》说“燕惠王七年卒,……燕武成王立”。
⑤ 马王堆汉墓帛书整理小组:《战国纵横家书》,第81页。按:《燕史纪事编年会按》下册第263—270页没有引述《战国纵横家书》“侯(何)不使人谓燕相国”诸语,而在第272页引述该语时,又没在“按语”或“注释”中加以辨析,陈平竟然放过了如此重要的一条材料,殊为可惜。
⑥ 梁玉绳说“十”必“廿”之误(《史记志疑》,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1291页),其说可从。
参考文献:
[1][8][13][14]马王堆汉墓帛书整理小组.战国纵横家书[M].北京:文物出版社,1976,81,10、31,12注释⑨,14注释24.
[2] 河北省文物管理处.燕下都23号遗址出土一批铜戈[J].文物.1982(8).
[3] 黄盛璋.盱眙新出土铜器、金器及相关问题考辨[J].考古.1984(10).
[4] 蔡运章.太子鼎铭考略[J].文物.2001(6).
[5] 中国历史博物馆考古组.燕下都城址调查报告[J].考古.1962(1);河北省文化局文物工作队.河北易县燕下都故城勘察和试掘[J].考古学报.1965(1);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新中国的考古收获[M].北京:文物出版社,1962.62.
[6] 郑绍宗.热河兴隆发现的战国生产工具铸范[J].考古通讯.1956(1).
[7] 董说.七国考[M].北京:中华书局,1956.81.
[9][11][15][18] 杨宽.战国史(增订本)[M].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253,228—231,385,263.
[10] 裘锡圭.战国时代社会性质试探[A].古代文史研究新探[M].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2.419及429注22.
[12] 高明.中国古文字学通论[M].北京:文物出版社,1987.581—583.
[16] 陈平.燕史纪事编会按(下册)[M].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267.
[17] 常征.古燕国史探微[M].聊城地区新闻出版局,1992.398.
附记:这是笔者所撰《燕国史稿》(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2005年8月,27.5万字)第九章《*制度》的部分内容。
本文是宜宾学院青年基金项目、四川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燕国历史文化研究”(川教科SB04-014)阶段成果之一。
[本文原载《宜宾学院学报》,2005年第5期,第6—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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