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建筑的消防给水,都有哪些要求?整理看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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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10 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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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11 00:26
高层建筑消防给水系统设计原则
高层建筑必须设置独立的室内消火拴给水系统,并与其他给水系统分开设置。当设计有困难时,可合用消防泵,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报警阀前必须分开设置。
室内消火拴给水系统管道应布置成环状管网,进水管或引入管不应少于两条,保证消防用水量和所需水压。
室内消火拴给水系统竖管的布置应保证同层任何部位有两个消火拴的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每根立管的直径不应小于100毫米。
消火拴处的静水压力不应超过80米水柱,超过要求时应采用竖向分区给水系统。消防电梯前室应设消火拴,不计入同层消火拴总数。
临时高压制给水系统的每个消火拴处应设直接启动消防泵的按钮,并应设保护按钮的设施。
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拴给水系统在建筑高度50米至80米以下部分的分区,应设置水泵接合器,每个接合器的流量应按10─15 L/s计算。
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拴的拴口直径应为65毫米,配备的水龙带长度不应超过25米,水枪喷咀口径不应小于19毫米。每支水枪的最小流量为 5 L/S。
自动喷洒灭火系统的管道布置
供水干管宜构成环状,系统的进水管不宜少于两条,每条进水管的管径应系统按设计负荷计算。
系统管网上应设置水泵接合器。环状供水干管应设分隔阀门,阀门应经常处于开启状态且有明显的启闭标志。
系统的每个竖向分区都宜单独设置报警控制阀,每个报警控制阀控制的喷头数不应超过800 个。
给水管网配水管网宜按竖向分区和水平分区并考虑建筑的功能分区,划分为若干计算单元。
配水支管宜在配水管的两侧均匀分布,每根支管的管径不应小于25毫米,也不宜大于50毫米。
消防水泵和消防泵房
独立设置的消防水泵房,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在高层建筑内设置消防水泵房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小时的隔墙和1.5小时的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
消防给水系统应设置备用消防水泵,其工作能力不应小于其中最大一台消防工作泵。
消防给水系统应设置备用消防水泵,其工作能力不应小于其中最大一台消防工作泵。
消防水池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时,高层建筑应设消防水池:市政给水管道和进水管或天然水源不能满足消防用水量;市政给水管道为枝状或只有一条进水管(二类居住建筑除外)。
当室外给水管网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的要求。
消防水池的补水时间不宜超过48小时。
消防水箱
采用高压给水系统时,可不设高位消防水箱。当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时,应设高位消防水箱。
高位消防水箱的消防储水量:一类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8立方米;二类公共建筑和一类居住建筑不应小于12立方米;二类居住建筑不应小于6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