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第三章 评价标准与评价方法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9 14:55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8 20:07
在*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中,评价体系分为财务绩效定量评价和管理绩效定性评价两部分。
财务绩效定量评价以第十三条的明确规定为依据,包含国内行业标准和国际行业标准。国内标准根据年度财务数据,通过数理统计进行统一测算,而国际标准则参考国际领先企业的财务指标,剔除会计差异后发布。
财务评价的行业分类依据国家统一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针对不同行业、规模及指标类别,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至较差五个档次。大型企业集团还需同时参照国际标准,以提升其对标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管理绩效定性评价则在第十八条中详细说明,根据企业实际管理水平和监管要求,划分为优、良、中、低、差五个等级,不按行业划分,供专家评议参考。
财务绩效定量评价的财务指标实际值需以审计报告为准,并考虑会计*差异等因素,以确保评价结果的可比性。评价计分采用规定的模型,根据实际值与行业、规模标准对比进行定量计算。
管理绩效的定性评价计分则由专家团队根据管理绩效相关因素的实际情况,参照定性评价标准给出分值。
任期财务绩效定量评价则基于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对任期内的年度财务绩效进行分年度评价,并通过算术平均法得出最终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