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9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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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5 16:15
如果出借人只有 借条 ,向法院主张借款人还钱的,能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关键是要看出借人有没有实际提供借款,双方的借贷有关系是否生效。这就要区分借款金额的大小,在较大金额的借贷中,出借人仅借条在手,如果不能证明实际向借款人提供借款的,除非借款人承认,否则法院不会支持其诉求。在小额借款中,如果出借人仅有借条的,此时借条即是借贷的合意,又是交付借款的凭证,因为小额借款中,根据一般的生活常理,无需出借人再另行提供转账凭证作为交付的事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解释》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 诉讼 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 证据 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