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的学籍问题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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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9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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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30 19:38
1. 在填写孩子学籍档案时,关于再婚家庭孩子父亲一栏的填写没有硬性规定。孩子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填写生父或继父的信息。
2. 学籍档案中的家庭成分需要填写的是家庭成员,这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等法定家庭成员,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共同生活的近亲属是指一定时间内共同居住、生活事务中相互扶助的近亲属。
3. 从法律角度来看,父母都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离婚不会影响法定监护关系。继父母与受其抚养的继子女间的关系与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相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4. 在政审中,无论是亲生母亲还是继母,都属于直系亲属,都会被调查。
5. 高考报名时,如果父母已经离婚,只需在家庭条款处填写“离异”。孩子的学籍可以填写继父,这是被法律允许的。
6. 父母离婚不会影响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7. 在填写学籍档案时,需要注意的几个要点包括:毕业生登记表封面,户籍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城市或农村,学号要准确;个人简历从小学写到现在的学校,家庭成员填写父母;自我鉴定由学生本人填写,毕业鉴定由班主任填写,并签字;每学期评语由现任班主任填写;考试成绩登记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