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78年签合同到81年有顶替到别一个厂,前78一81年算工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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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9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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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6 06:02
不算。
78年至81年间,签订合同的劳动者,是临时工,只有经劳动部门批准招收为本单位正式工的,做临工的工作年限,才可以计算连续工龄。你补员到另一个单位,做临工的工作年限,不能计算连续工龄。
劳动保障部
《关于劳动合同制职工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2]323号文)
对按照有关规定招用的临时工,转为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人的,其最后一次在本企业从事临时工的工作时间与被招收为劳动合同制工人后的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前的临时工期间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6 06:02
一、士官退役费
1、基本复员费
按月工资基数(*工资、军龄工资、边远艰苦地区津贴、地区附加津贴和高山海岛津贴之和,下同)计发,不满10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1.5个月,不满15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2.5个月,不满20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3个月,满20周年以上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4个月。其中,军龄不满1周年的部分,按年标准的一半计发。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2、安家补助费
按月工资基数计发,复员到大中城市的,10周年以内的,每年发给0.5个月,10周年以上的,从第11年起,每年发给1.5个月;复员到县市以下地区的,相应增发0.5个月。其中,军龄不满1周年的按年标准计发。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3、回乡生产补助费
复员回农村的士官按月工资基数计发,军龄每满1年发给1.5个月。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4、医药生活补助费
对患有慢性病的复员士官,视病情轻重,经军以上机关批准,发给医药生活补助费,最高5000元,最低1200元。
5、奖励工资
当年符合发放奖励工资条件的,按基本工资标准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