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9 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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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6 11:43
股权转让*是各国法律中对股权转移的明确条件*,主要包括封闭性*、股权转让场所的*、发起人持股时间*、董事监事经理任职条件*、特殊股份转让*以及取得自己股份的*。
首先,封闭性*依据中国《公司法》第35条,股东间转让出资需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者需购买;向外部转让则需经过此程序,否则视为同意。其次,股权转让通常应在法定的证券交易所进行,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公司法》第144和146条对此有明确规定,这在各国立法中较为罕见。
发起人持股在公司成立三年内不得转让,旨在维护公司稳定,但这可能影响发起人与其他股东的平等权益。董事、监事和经理需在任职期间内申报并冻结股份,防止内部信息滥用和内幕交易。
特殊股份转让如国家授权机构的股份,根据相关法律和规定,转让或购买需特定审批和管理。取得自己股份的*则限定公司不得收购本股票,除非特定情况如减资或合并,且收购后的股票必须注销和公告。
至于依章程的股权转让*,中国公司法并未对此作出具体规定,主要依赖于公司章程的设定。最后,依合同的股权转让*,比如股东间的优先购买权协议和公司回购股权的约定,都属于此类*。
股权即股票持有者所具有的与其拥有的股票比例相应的权益及承担一定责任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