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9 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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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2 18:56
伦理自然主义的根源可以追溯至古希腊时期,如赫拉克利特和伊壁鸠鲁的思想。在他们的哲学中,道德理念是基于人的自然本性和生理、心理特性。18世纪的法国唯物主义者提倡合理利己主义,而19世纪的英国学者J.边沁和J.S.密尔则发展了功利主义,这些都体现了自然主义在伦理学中的重要地位。德国的L.费尔巴哈和*的车尔尼雪夫斯基等人的人本主义伦理思想,同样强调从自然角度探寻道德原则。
进入现代,西方伦理学中的"自然主义"概念变得模糊,包含多元的学派观点。G.E.摩尔的分类将众多伦理理论划归为"自然主义",包括快乐主义、功利主义等,同时也包括宗教道德理论和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杜威的实用主义伦理学和佩里的兴趣论在20世纪上半叶也体现了自然主义倾向。随后,人道主义的自然主义伦理学理论如拉蒙特的观点崭露头角。20世纪中叶以后,随着道德问题的凸显和自然科学的发展,进化论伦理学、行为技术学等学派兴起,他们试图用自然科学解释道德行为,探究其生物学基础和改变行为的途径。
一些理论家认为,道德价值源于人的生物本性,与自然进化紧密相连,甚至提出通过基因工程改造社会道德和个人行为。另一些观点则强调操行行为在强化体系中的作用,认为道德行为可以通过环境和强化因素的改变得以塑造和形成。
伦理自然主义,moral naturalism,伦理学中论证道德的一种方*原则,也指现代西方伦理学中流行的一种思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