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9 14:02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2 18:52
为确保食品安全并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卫生部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已制定了《卫生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该预案的出台旨在指导卫生系统的医疗卫生应对工作,以保护公众健康。
该通知针对部机关各司局,包括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中国健康教育中心(卫生部新闻宣传中心)等相关部门,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明确要求他们遵循该预案的指导原则和操作流程。
通知的正式编号为卫应急发〔2013〕2号,卫生部已将《卫生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作为附件附于通知之后,供各相关机构参考和执行。这份预案的实施将从2013年1月7日起开始执行,以期在食品安全事故中提供及时、有效的卫生应急响应。
2013年1月7日,卫生部以卫应急发〔2013〕2号印发《卫生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该《应急预案》分总则,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保障,监测预警、报告,应急响应,后期处置,附则7部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