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0 0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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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4 06:33
吉林省司法厅制定了一系列机关制度,旨在提升工作效率和文件简报质量。首先,严格执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强调实事求是和精简高效,减少不必要的文件和简报,确保公文内容切实有效,篇幅控制在3000字以内。
在行文方面,只在必要时才发出,优先利用信息渠道和网络,避免重复发送。对涉及其他部门的事项,主办部门需事先协商并达成一致。同时,严格控制厅机关的发文,省厅各处室不得直接向市州司法局行文,重要业务工作通过厅发文件或办公室文件传达。
简报方面,坚持少而精的原则,内容要有实质性和指导意义,非必要时坚决不发。文件和简报的印制需经过严格的审批,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增加份数或扩大发送范围。同时,加快文件处理速度,保证时效性。
会议管理方面,强调转变会风,精简会议,压缩会议规模,提高会议质量。会议需严格审批,明确议题,精心筹备,减少临时会议。会议种类包括党务会、厅务会、*办公会等,每个会议都有明确的准备和召开流程,确保议题准备充分,通知到位。
无论是文件处理还是会议组织,都体现了司法厅对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严格要求,旨在推动机关工作的规范化和高效化。
吉林省级*机构,贯彻实施国家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组织起草司法行政地方性法规、规章;编制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并监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