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我真的不懂了。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9 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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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30 06:16
一、根据你说的情况,你应负同等或主要责任。但是对方也应有责任。你以后遇到这种情况,晚上要开灯,不但要停下来,还要鸣笛提醒。
1、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8条,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所以很明显对方超速行驶。你应当向交警指出。
2、根据《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GB17761-1999),电动车整车质量不得超过40公斤、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0公里、电动机功率不大于240瓦、有脚踏装置,一般跑得快的电动车,都会超过国家标准,也应当向交警指出。
3、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你这样的是仅有轻微伤的事故,可以按照简易流程处理。所以只划分同等、全责、无责。所以即使交警觉得对方应付次要责任,可能也会定为无责。
二、您后面的话“那么多过马路的被直接撞死了”,说的不确切。这样理解是错误的。占先不代表具有优先通行权,谁占先,谁优先,只能造成大家加速强行。先在交通事故居高不下是因为不具有优先通行权的,总是占先强行抢行。
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第2款,规定在没有交通标志的道路上,车辆应避让行人。这也是对路人的尊重。
2、目前大量行人不走人行横道,不遵守信号灯。主要是机动车没有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第1款,行经人行横道减速,遇到行人过马路停车;
并且机动车右转时,没有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避让直行非机动车和行人。
3、目前中国的万车事故率是欧洲的20倍。不是大家不让的问题,而是大家都不遵守规则的问题。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30 06:16
人家是正常行驶,你违反了交归,应该这样的。责任认定只能是交警说什么是什么了。不过个人认为,那对男女多少也有点次要责任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30 06:17
我上次车直行,摩托突然左转,摩托倒。
我赔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