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局法官不执行怎么办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9 13:15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30 12:11
执行法官超过规定期限未执行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执行,由上一级人民*责令原人民*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执行。*的立案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执行案件,应在七日内审查立案,并移送执行机构;对不符合条件的执行案件,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执行人员在接收案件后,应当在三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