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9 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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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视网 时间:2022-05-31 10:53
广东省领导干部应该可以参加婚宴,但是领导干部不能大办喜宴,防止借机敛财。下面就让学习啦小编来告诉你广东党员干部婚宴规定。
各地的标准不同,但一般都要求不能超过20桌。
为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防止党员领导干部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奢侈浪费、借机敛财等问题的发生,好多地方制定了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督的暂行规定,对党员领导干部操办本人和直系亲属的婚庆、生日、乔迁、晋升、调动,直系亲属丧葬,以及子女升(留)学、就业、获奖等事宜作出了严格规定。
其中有的地方规定如下: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嫁喜庆事宜,应至少在事前10个工作日,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填报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表),说明操办事宜、时间地点、邀请人数及范围等情况,经同意后方可举办,同时按干部管理权限向纪检监察机关备案。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各地区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操办婚嫁喜庆事宜,按干部管理权限直接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婚丧嫁娶,各地有各地的风俗,党员领导干部也要嫁女儿娶媳妇。
某局的处长老张很纠结,儿子要结婚了,儿媳是本地人亲朋好友多,亲家想多摆几桌,把婚事办得热闹点。但纪律对领导干部操办婚宴有规定,到底怎么办才好呢?
面对老张的困惑开始支招,党纪对党员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有专门的规定。老张这种情况可以把握几个原则,就能既照顾到风俗又不违规了。
细数了“三要一不要”原则:不要邀请自己的管理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人员参加仪式,或是收受他们的礼品、礼金;不要用公款公物来办喜事,或者让其他单位、个人替自己付费操办;即使用自己的钱,也不能大操大办,不要超过本地普通市民的规模和档次;要提前向单位报告、备案。
党员领导干部的婚丧嫁娶不是“私事”
除了会讲原则,还不忘列举个反面例子——2013年10月,某中学校长于某某为女儿操办“回门宴”,分两批宴请了教育局和政府有关部门人员和亲朋好友等75桌共600余人,收取礼金6.8万余元。事后,于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校长职务,其违纪所得也被予以收缴。
党纪对党员领导干部婚丧嫁娶的“私事”到底是如何规定的?婚庆之外,党纪对党员领导干部本人及直系亲属的生日、乔迁、晋升、调动,以及直系亲属丧葬、子女升(留)学、就业、获奖等事宜也有这样的规定。这些事看似私事,实则不然。党员领导干部社会关系比较广,其中,管理服务对象和与职权相关的人员占了相当一部分。
“大量案件证明,如果没有纪律加以规范,人情就有可能被‘权’和‘利’扭曲。因此,对于那些可能影响正常履职的朋友和下属,他们的好意可以心领,但人却不便到场,礼也不能收取。一切按规矩来,看似有些不近人情,实则可以情、理兼顾。把道理讲透,相信亲朋好友们会理解的。”
限制 婚丧嫁娶宴请不得超过十桌,而且这10桌必须是亲属。对于升学宴就是“不允许”。 领导干部本人及其家属成员,办理婚礼事宜不得超过20桌。 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办理婚庆事宜,必须遵循一事一天一地办理原则,宴席规模不得超过15桌,双方均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合办不得超过30桌。 《暂行办法》中指出,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应在亲属范围内进行。
除组织上派人参加必要的事宜外,不得亲自或授意他人邀请本单位、曾经工作单位、下属单位和管理服务对象单位的人员。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不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不得要求任何单位及个人无偿承办有关事项或报销有关费用;不得动用军警及特种车辆;动用公车参与迎亲、送葬车队;不得接受自发参与的下属人员及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金和贵重物品等。
婚事:党员干部只准操办本人和子女婚事,可以私人名义并且仅限正式婚礼上一次性在20桌以内宴请被邀请者(含双方亲属和客人),婚礼送、迎亲车辆不准超过6台。 领导干部办理婚礼,宴席累计不得超过20桌,婚庆车队总数不得超过10辆。办理治丧事宜,送葬车队数量同样不能超过10台。
条件 不准邀请其管理和服务的对象参加,不准邀请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参加,不准邀请外商和私营企业主参加,不准宴请其他与行政职权有关系的个人参加。 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办理婚丧事宜,严禁使用公车;婚丧事宜使用私车或租用车辆总数均不得超过10台。 大连市纪委党风室相关负责人表示,《暂行办法》中并未对宴席规模及车队车辆总数进行明确规定限制。 丧事:党员干部操办丧事时,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动用公款公物、组织操办机构、设立账桌账簿收钱。 规定中告知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等事宜,严禁邀请其管理和服务的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外商和私营企业主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及个人。
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确需参加婚丧事宜的,不提倡随礼,确有礼尚往来的,随礼金额(礼品折合)不得超过200元。 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以外的其他诸如升学、乔迁、祝寿、参军、生儿育女等各类喜庆事宜,邀请对象仅限于其直系亲属。
申报 要求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对婚丧嫁娶宴请要进行申报,“事前事后都可以,在时间上没有特殊要求”。 办理婚礼事宜需要提前报告,办理前十个工作日,将所办理的事项、方式、时间、地点、规模、用车及其他需要向组织说明的情况,向本单位党委作出书面报告。
规定要求,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办理本人或子女婚庆及父母(含岳父、岳母)丧葬事宜,要实行事前申报、事后报告制度。 领导干部办理婚礼等喜庆事宜,必须在10个工作日前报告;办理丧葬等事宜,应在第一时间报告。
《通知》要求,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要依据相关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相应的组织(人事)部门书面报告,同时抄报同级纪委(纪检组)备案,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核查。 领导干部办理婚礼事宜须提前10天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办理;办理丧葬事宜,事后10天内须报告。市纪委监察局将报告单存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
追责 存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党员干部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凡违反《通知》规定的,视为操办敛财行为,并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党纪政纪条规追究纪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违纪金额予以收缴。 华商晨报 华商响网记者 谢杨 杜宝忠 陈卓 佟阳
专家声音
公职人员借机敛财的,一定要露头就打
针对全国各地对于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不一致的现状,知名制度反腐专家李永忠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全国有必要出台统一的指导意见,但具体操办到什么程度属违纪违规,应根据各省份情况制定,市县基层再据此制定更为具体的监管举措,便于遵守执行并形成有效的监管。
同样是舌尖上的问题,李永忠认为,相比公款吃喝,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监管难度更大,党员干部操办婚丧事宜可能有很多用意:或为喜庆风光、或为回收礼金、或为借机敛财。李永忠说,“这三种情况应分别对待,为喜庆风光奢侈浪费的,要严格制止,严厉批评;而针对公职人员借机敛财的,一定要露头就打,加大惩处力度。”
陕西省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郭兴全博士也认为,各地在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方面不宜进行统一规定,但要把握三大原则,一是预防利用职务之便借机进行利益输送;二是倡导党员干部带头厉行节俭、禁止大操大办;三是相关活动不能影响党政干部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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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31 08:01
凡事不能弄虚作假、铺张浪费,因此对于普通党员结婚酒席也有相应的规定。下面就来看看普通党员结婚酒席规定以及结婚酒席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