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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8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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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25 22:38
亏损产品是指销售收入不能补偿生产成本的产品。亏损产品按其亏损性质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实亏产品,即销售收入低于变动成本,贡献边际亦为负数。另一种是虚亏损产品,即销售收入高于变动成本,能提供贡献边际。
亏损产品是否应当停产呢?如果是*性的亏损产品,当然就不应停产;如果是营利性的产品,按照传统的财务会计观点: 既然是亏损产品(无论是实亏产品还是虚亏损产品),就应当毫不犹豫地停止生产。但是,依照现代管理会计的观点,实亏产品不应继续生产,因为这种产品的销售收入低于变动成本,贡献边际为负数,生产越多,亏损就越多;而虚亏损产品之所以亏本,是因为提供的贡献边际还不足以弥补全部固定成本,如果停止生产,由于固定成本不变,亏损不仅不能减少,反而会增加,因此应当进行实证分析后,再做出决策。
例如:某企业2000年3月生产甲、乙、丙三种产品,其有关资料如损益表1。
可以看出丙产品亏损50000元,属于虚亏产品(贡献毛益为正数)。如该企业计划当年要使月税前利润达到300000元,有人提出停产丙产品即可实现当年目标利润,那么事实是否如此呢?
一、差量分析法
差量分析法就是通过对两个备选方案预期的差量收入与差量成本的比较,来确定方案的优劣的决策方法。当差量收入大于差量成本时,前一个方案优于后一方案;反之,后一个方案优于前一个方案;当差量收入等于差量成本时,两方案在经济上是等效的。
方案一:不停产丙产品。
方案二:停产丙产品。
差量分析如下:
不停产丙产品的销售收入为4000000元;
停产丙产品的销售收入为2200000元(即甲产品的销售收入1000000+乙产品的销售收入1200000)。
差量收入=不停产丙产品的销售收入-停产丙产品的销售收入=4000000—2200000=1800000元
不停产丙产品的总成本=甲、乙、丙三种产品的变动成本之和+甲、乙、丙三种产品固定成本之和=(600000+750000+1400000)+(250000+300000+450000)=3750000
停产丙产品的总成本=甲、乙产品的变动成本+甲、乙、丙三种产品固定成本之和=(600000+750000)+(250000+300000+450000)=2350000
差量成本=不停产丙产品的总成本-停产丙产品的总成本=3750000—2350000=1400000
差量收入—差量成本=1800000—1400000=400000>0
即:差量收入大于差量成本。
因此,应该以不停产丙产品的方案为决策方案,可以多为企业创造利润400000元,若停产丙产品,会使企业减少利润400000元,造成企业月全面亏损150000元。从损益表2可以分析看出。
是什么原因造成企业全面亏损呢?是由于停产了丙产品,因为即使停止丙产品的生产,也并不能减少企业的固定成本,企业的1000000元固定成本照样发生,它是企业的约束性固定成本,属于不可避免成本,而且原来由丙产品负担的固定成本450000元也转嫁到甲、乙产品上,使得甲产品负担的固定成本由原来的250000增加到454545元,乙产品负担的固定成本由原来的300000增加到545455元,从而造成甲、乙产品分别亏损54545和95455元。造成整个企业亏损150000元。如果停止丙产品的生产,就会失去丙产品提供的400000元的贡献边际(销售收入—变动成本),因而使企业的利润减少400000元,因此,按照管理会计的观点:只要亏损产品提供的贡献边际大于零且有销路,就不应轻易停止生产,否则不但不能减少亏损,反而还会失去这种产品所提供的贡献边际,从而使企业利润减少,甚至造成整个企业的全面亏损。(如果亏损产品的贡献边际小于或等于零,那么就应该坚决停止生产)。如果不停止生产丙产品,虽然不能实现目标利润300000元,但企业还是能实现利润250000元(见损益表1)。故不应停产。
那么,又怎样才能实现目标利润300000元呢?
二、保本销售量分析法
如果丙产品的销路不受*,且有足够的生产能力,那么只要增产丙产品,使其达到保本销售量,企业即可实现目标利润。
保本销售量是指企业在一定条件下处于不盈不亏时的销售量。是固定成本与贡献边际的比率。
丙产品的保本销售量=固定成本/单价-单位变动成本=450000/90-70=225000件
只要丙产品的产销量达到22500件时,就可实现目标利润300000元。可以通过损益表3予以证明。
如果丙产品盈利能力小而需要停产,空出的生产能力可用来生产其他产品,该方案是否可行呢?
三、机会成本分析法
在实际工作中,企业有限的资源不能同时用在多个方面,在决策时,只有把已失去的“机会”所能产生的收益(即机会成本)考虑进去,才能对所选方案进行全面评价,作出正确的决策。
例如:如果上例中丙产品停产,将闲置生产能力转为丁产品。按生产能力看,可以年生产丁产品300000件,单价10元,单位变动成本7元。如果转产丁产品,每年需要发生专属固定成本150000元。根据市场预测,生产丁产品销路不成问题。
生产丁产品每年可获利的情况分析:
上面的机会成本是指选择生产丁产品、而放弃丙产品的生产,所丧失的丙产品的贡献边际400000元。在决策分析时必须考虑进去。
可以看出,转产丁产品,停止生产丙产品是可行的,它比生产丙产品每年可多创造350000元的利润。转产丁产品后,甲乙产品有关因素不变,企业的净收益如损益表4。
因此丙产品停止生产,空出的生产能力可用来生产丁产品,只要该产品提供的贡献边际大于丙产品提供的贡献边际,则停产后转产是可行的,从损益表4可以看出,转产丁产品可使整个企业的税前利润达到600000元;否则,停产不可行。
(此答案系转载,写的很详细,感谢原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