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分级基金交易新规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9 01:32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09 19:47
1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方面,需满足开通前20个交易日其名下日均证券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的门槛、通过综合评估并签署《分级基金投资风险揭示书》的个人和一般机构投资者可申请开通分级基金子份额买入和基础份额分拆的权限。
2
风险警示措施方面,发生下折算的B类份额在折算基准日基金简称前冠以“*”标识;对可能或已经发生下折算且B类份额溢价较高的分级基金,基金管理人应发布风险提示公告,证券公司应按照交易所要求及时向投资者提示风险。
3
投资者责任和义务方面,投资者应遵循买者自负的原则,配合证券公司提供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证明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
此外,《指引》进一步明确了分级基金折算业务流程,便于投资者准确了解分级基金的折算机制。
深交所对《指引》做了调整和完善,主要包括:
一是增加了第六条,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或应基金管理人的申请,暂停接受分级基金的申购及分拆合并申报,或者实施停复牌。
二是删除了B类份额于下折算基准日下午停牌一小时的规定。
三是明确投资者应在营业部现场以书面方式签署《风险揭示书》。
四是完善了部分条款的内容表述。另有一些涉及《指引》具体实施方面的意见建议,在《指引》发布通知中予以明确。
证券公司在2017年2月25日前完成相关工作后,可为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开通分级基金相关权限;未开通权限的投资者,自2017年5月1日起将不能进行分级基金子份额买入和基础份额分拆操作,但仍可自主选择继续持有或者卖出之前持有的分级基金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