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0 20:34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18:48
1、依据《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中非法集资的定义如下: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2、依据《最高人民**关于*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中有关于人数和数额的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第二十八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三十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百五十户以上的;
(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其他扰乱金融秩序情节严重的情形。
扩展资料
非法集资的特点: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
二、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三、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四、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受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最高人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百度百科—《最高人民**关于*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18:48
定义:
非法集资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面对某些*与非法集资企业的“大合唱”,我们实在很难说一定是后者将前者“拉下水”,很难说前者只是“无意间”沦为“活道具”而成了“从犯”。*、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绝不能放过这些面目暧昧的“活道具*”,只要他们参与了非法集资的“演出”,无论只是收取了出场费,还是接下来还有更进一步的运作,都必须为此承担党纪政纪责任和法律责任。
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关于*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八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三十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百五十户以上的;
(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其他扰乱金融秩序情节严重的情形。
参考资料:
《关于补充规定》解读——中国最高检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18:49
你好,刑法上的非法集资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非法集资是一种犯罪活动,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18:49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跨省非法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18:50
《刑法》中没有“非法集资”的罪名,但是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区分二者的关键是看是否具有返还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