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0 19:30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21:50
不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一百零九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条: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一百一十二条 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21:51
公司的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不是必须为股东。依据《公司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参加股东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具有表决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权;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权;发给股票请求权;股票过户请求权;无记名股票改为记名股票请求权;公司经营失败宣告歇业和破产时的剩余财产处理权。股东权利的大小,取决于股东所掌握的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一、遵守法律、行*规和公司章程;
二、按时足额缴纳出资,不得抽逃出资;
三、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股东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21:52
执行董事和企业法人可以不是公司股东;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21:52
不一定,可以聘请专业经理人,执行管理及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