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企业单位如何贯彻国家防洪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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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10 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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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7 07:36
普通企事业单位如何贯彻落实国家防洪*
我国水土流失严重,河流湖泊大量淤积、围垦,防洪能力进一步下降,同样的洪水,水 位越来越高, 流速越来越慢, 洪水持续时间越来越长, 防洪的形势更加严峻。 在防洪工作中, 存在着没有切实的手段保证防洪规划的落实, 对河道防护及防洪工程设施保护缺乏强有力的 措施,对蓄滞洪区的安全与建设缺乏有效的管理,以及防洪投入不够,防洪标准偏低,实际 防洪能力差等若干问题。 《防洪法》的立法目的是:防治洪水,防御、减轻洪涝灾害,维护 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制定《防洪法》就是要针对上 述问题进行规范,通过法律手段,理顺防洪活动中的各中社会关系,使防洪活动在有序、高 效、科学的轨道上顺利进行,最终达到治理、预防、减轻洪涝灾害,保障人民安全和财产安 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的根本目的。
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责任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实行防 汛抗洪工作首长负责制, 即各级*行政首长对本地区的防汛抗洪工作负责, 在防洪过 程中,负责组织、指挥和领导。防汛抗洪工作的行政首长负责制,并不是仅适用于防汛期, 而是一种常年的工作制度。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分级、分部门负责制。分级负责是我国行政管 理工作中的一项基本制度,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分级负责,符合防汛抗洪工作的实际需要,也 是适应行政管理工作的需要。 各级*根据分级负责制的要求, 应当加强对防汛抗洪工 作的领导,采取措施,做好防汛抗洪工作,确保防洪安全,减轻洪水灾害造成的损失。各有 关部门在本级*的领导下, 服从本级*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按照统一部 署,根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切实履行本部门的职责。
目前,国家防汛抗洪分部门负责制度所涉及的部门主要有:计划部门,负责协调安排防 洪建设、修复水毁工程的资金和计划内的物资;经济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安排抗洪救灾 资金和物资;水利部门,负责防洪工程的管理,提供雨情、水情、洪水预报,负责所辖防洪 工程的运行安全,组织防洪抢险及水毁防洪工程的修复工作;*门,负责维护防汛抢险 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打击犯罪活动,做好防汛抗洪的治安 保卫工作;民政部门,负责灾民的生活救济工作;财政部门,负责防汛经费的及时下拨和监 督使用;电力部门,负责所辖水电站的运行安全和防汛指挥机构防洪调度命令的实施,保障 电力供应; 交通部门, 负责所辖交通安全设施的防洪安全, 督促船舶航行服从防洪安全要求, 配合水利部门做好防汛期通航河道的堤岸保护,优先运送抢险人员和物资、设备等。
各级*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水库大坝的定期检查和监督管理。 对未达到设计 洪水标准、 抗震设防要求或者有严重质量缺陷的险坝, 大坝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单位采取 除险加固措施,限期消除危险或者重建,有关*应当优先安排所需资金。对可能出现 垮坝的水库, 应当事先制定应急抢险和居民临时撤离方案。 各级*和有关主管部门应 当加强对尾矿坝的监督管理,采取措施,避免因洪水导致垮坝。
*水行政主管部门在*的领导下。负责全国防洪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等 日常工作。*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设立的流域管理机构,在所 管辖的范围内行使法律、 行*规规定和*水行政管理部门授权的防洪协调和监督管理 职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的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 有关的防洪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本级*的领导下,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 洪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等日常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 他 有关部门在本级*的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防汛工作。 防洪工作实行全面规划、统筹兼顾、预防为主、综合原理、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 则。其中,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则适用于我国防洪工作的各个方面,其中包括对蓄滞洪区 的规定。我国一方面地域辽阔,洪涝灾害频繁,另一方面由于经济发展水平所限,全社会用 于修建水利工程设施的投入难以满足抵御各种标准的洪水侵袭的要求,防洪能力十分有限。 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将洪水损失减小到最低,不得已时只能牺牲局部利益以保大局。坚持局 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对实践有直接的指导意义,无论是领导同志还是普通群众,都 要牢固树立从大局出发的思想,洪水无情,只有在必要时勇于舍小家、保大家,才能使洪水 得到有效的遏制,降低所受到的损失。 属于国家所有的防洪工程设施, 应当按照经批准的设计, 在竣工验收前由县级以上人民 *按照国家规定,划定管理和保护范围。属于集体所有的防洪工程设施,应当按照省、自 治区、 直辖市*的规定, 划定保护范围。 在防洪工程设施保护范围内, 禁止进行爆破、 打井、采石、取土等危害防洪工程设施的安全的活动。
省、自治区、直辖市*防汛指 挥机构根据当地的洪水规律,规定汛期起止日期。当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证水位或者安 全流量,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有关县级以上人民 *防汛指挥机构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时期。 在汛期,气象、水文、海洋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及时向有关防汛指挥机构 提供天气、水文等实时信息和风暴潮预报;电信部门应当优先提供防汛抗洪通信的服务;运 输、电力、物资材料供应等有关部门应当优先为防汛抗洪服务,中国人民*、中国人民 武装*部队和民兵应当执行国家赋予的抗洪抢险任务。 在紧急防汛期, 防汛指挥机构根据 防汛抗洪的需要,有权在其管辖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决定采取取 土占地、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碍物和其他必要的紧急措施;必要时,*、交通等有关部 门按照防汛指挥机构的决定,依法实施陆地水面交通管制。
防洪工作作为一项社会性的公益事业, 不以盈利为目的, 需要大量的投入。 无论是江河、 湖泊的治理,防洪工程的建设,还是水毁防洪工程的修复,抗洪抢险的顺利进行,都需要有 坚实的经济支持才能做到。各级*应当采取措施,提高防洪投入的总体水平。江河、 湖泊的治理和防洪工程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所需投资, 按照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 分级负 责,由*和地方财政承担。城市防洪工程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所需投资,由城市*承 担。*财政应当安排资金,用于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堤坝遭受特大洪涝灾害时的 抗洪抢险和水毁防洪防洪工程修复。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 排资金, 用于本行政区域内遭受特大洪涝灾害地区的抗洪抢险和水毁防洪工程修复。 企事业 单位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防洪*,防御与减轻洪涝灾害,维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