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建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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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10 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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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5 22:16
一、代建制的推行及商业化运作
2004年7月16日,*正式批准了《关于投资*改革的决定》,该决定的亮点之一就是将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代建制”。对于*投资的非经营性项目推行代建制,是因为非经营性项目是*投资占项目总投资60%以上的公益性项目,是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因其具有投资大、公益性等特点,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由于在传统的项目管理方式上存在问题,“三超”现象比较普遍,*事件时有发生,投资效益往往不能最大化,在建设中积累的经验教训,也不能转为技术资源,供其他单位或后续项目借鉴。实施代建制,即*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项目的建设组织实施工作,严格控制项目的投资、质量和工期,建成后移交给使用单位,将能够很好地解决以上问题。
在代建期间,*通过合同来约束代建单位的行为,*与代建单位的权利、义务通过合同予以确认,代建单位必须严格履行合同,一旦工程造价超出预算,或工期发生延误,或质量不符合要求,代建单位均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通过以上的商业化运作,代建机构能自觉地按投资主体(*)的要求严格控制投资,较主动地按照经批准的规模和标准实施项目建设。如果由使用单位自行控制投资,较难避免随意改动功能,提高建设标准,导致突破投资。过去“三超”现象,除了因为基建班子缺乏项目运作经验导致浪费之外,更本质的原因在于*缺乏对投资的约束机制。在旧有的投资*下,工程项目的使用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都是“三超”的受益者,而“代建制”实行商业化运作,强调投资、建设和使用三者角色分离,就会克服这一现象。
二、代建费确定的存在问题和防范
项目管理代建制度是顺应时代发展的产物,但在工程实际中,由于它还处于不断完善的过程中,虽然代建制实行商业化运作,代建费仍然没有完全通过市场机制得以确定。并且代建费用的取费标准目前尚无统一规定,没有严格的标准和取费下限,这给推行代建制带来了服务竞争上的无序。
本文以为,站在*的角度,由*支付的代建费可由三部分构成,一部分是建设项目代建方的管理费用,这是代建费的主要部分。第二部分是代建单位的利润部分,项目完成后,项目的最终决算与批准的预算相比较,若节约了预算则按约定的分成方法,就节约部分初步计算,再按项目的可用性、性能、工期等方面的指标考核,确定最终奖金额;若超支了,刚要按约定承担罚款,或是项目管理的担保金。第三部分是代建单位因承担相应风险可能要支出的风险金。
在实际建设工程中,由于不同的项目管理公司资质等级不同,规模存在差异,管理水平、管理成本也会各不相同。优秀的项目管理公司管理费用自然会高,并且确保建设工程高质量的完成,工程的造价自然也不会低,要承担的风险也会加大,这样节约的预算会减少,支付的风险金会增多,在有限的代建费下,代建单位不愿意过多地承担风险。因此,管理费用、利润及风险金三者相互联系,相互制约。造成以上状况的根本原因就在于*与代建方的信息不对称。*对代建单位的了解不充分,代建单位比*对工程建设的信息掌握得更加详尽。从而代建费的确定,就是一个博弈的过程。*希望代建费低,而代建方希望代建费高,管理费高于自身的管理成本,同时利润更多,可能支付的风险金更少。
三、关于代建费中管理费用的确定
由于*与代建方信息不对称,*在选择代建单位时,对各个项目管理公司了解不是很充分,不知道哪些公司是较好的,报出的代建费可能不利于优秀的代建单位,这样一些水平不是很高项目管理公司获得了代建资格。或者*部门可能会为了减少代建费用,选择资格不够的项目管理公司进行项目代建。这样便无法吸引高素质的代建队伍和人才参加项目管理,导致管理水平下降,不利于工程的建设和投资效益,无法体现代建制度的优越性。因此,可以通过以下两个途径来解决:
一是*在选择代建单位时,应规定代建单位必须达到一定的资质等级,且具有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的能力或业绩。建设项目的管理费用报价,应在招投标合同中体现,作为选择代建单位的依据,并且要本着类似于“以低价中标,且不低于成本价”的思想来选择代建费用合理的代建单位。在选择代建单位过程中,还可以引入工程咨询业、中介机构等,帮助*对代建单位有更多的了解,根据将要建设的工程项目,对如何选择相适应的代建公司,给予适合的代建费提供更多的信息。二是*确定代建费中的管理费,应建立在代建单位实行统一的管理标准之上,即*要求代建单位加强自身内部控制,对承接的项目建设资金和企业经营资金分别设帐,分户管理,承担*委托的项目管理和投资控制职能,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并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与*进行良好沟通,让*对管理成本有大致的了解,从而为代建费的确定提供更多的依据。
四、关于代建费中利润的确定
代建单位的利润确定采用的是奖惩机制,可以更好地调动项目管理公司提高管理水平的积极性,对于这些奖惩约定,可以在招投标合同中明确说明,以作为选择代建单位的依据,以便更好地提高工程质量,节约造价,降低风险,增加双方的诚信度。
但是在实际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代建单位为了拿到奖金,在项目管理中不经*部门批准,私自减少在建设项目招标、设计、采购、施工等过程中的费用,甚至与设计、施工等单位串通一气,降低造价,导致工程在质量、工期等方面达不到要求。为了避免以上情况的发生,可以通过以下两个方面来解决:
一是可以规定*部门除了招标选择代建单位,还应招标选择监理单位,或是*相关部门派出监督管理人员,对项目管理公司各个环节的工作及工程建设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工作。各部门单位的关系如图1所示。二是*可以根据代建单位的投资控制合理、优化程度给予奖金,而不能单凭根据节约的预算款数来计算利润。这样代建单位会主动根据设计概算投资额和*要的投资控制目标,在建设管理中有效地控制工程建设投资,将投资控制贯穿于工程项目实施的全过程。首先,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合理、合法地使用建设资金,负责将工程建设成本控制在*要求的目标成本内;其次,分解投资目标控制值,跟踪分解后的投资目标控制值实施情况,将目标值和实际值进行对比分析,根据工程进度编制工程投资,用款计划,在保证工程正常合理需要的同时,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的作用。
五、关于代建费中风险金的确定
由于*投资项目的影响重大,事关*形象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工程实施一定要保证质量和成功,不能承担较大的合同风险和工程风险。但是风险是一定会存在的,*应根据建设项目的风险大小程度来给予代建方一定的风险金,这样代建方才愿意承担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风险。对于风险大的建设项目,*支付的风险金可以增多。若是建设项目实行工程投标担保,设计责任保险,中标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向代建单位提供履约保函,*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等一系列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制度,*支付的风险金可以适当减少。
图1 双箭头表示合同关系 单箭头表示管理、监督关系
六、结 语
*投资项目代建制的实施,是中国建设管理史上的一件大事。为了顺利地推行代建制度,更好地解决实施过程中关于代建费确定中存在的问题,希望本文以上的建议能发挥作用。同时建议可以先制定一些暂行条例或规定,以弥补代建费市场化过程中的不足,从而不断地完善代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