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0 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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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8 14:23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根据《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一条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第九十二条 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扩展资料:
《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四条 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经商办企业的;
(二)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的;
(三)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
(四)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
(五)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
(六)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
利用参与企业重组改制、定向增发、兼并投资、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决策、审批过程中掌握的信息买卖股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通过购买信托产品、基金等方式非正常获利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违反有关规定在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的,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8 15:41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依据《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具体规定如下:
第九十一条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扩展资料:
党纪处分条例》第八十五条规定:“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相应处分。”
第一,《党纪处分条例》并没有禁止党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没有搞“一刀切”,尊重党员作为社会一员在社会生活中的正当权利。
第二,“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一般指党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了负面影响,如讲排场、比阔气等,或者在操办过程中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引起群众的不满,损害党员的良好形象。
第三,对于如何界定“借机敛财”,这是一个定性问题,不是定量问题,不能简单地以收到多少金额才算“借机敛财”。是指为了敛取钱财,将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作为一种手段,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通知、要求他人来捧场、“凑份子”。
第四,“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是指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公私不分、损公肥私、因私害公,比如动用*、公车、公物、公共场地,动用下属公职人员利用工作时间甚至职务身份帮忙操办,因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直接或间接地损害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等。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党员操办婚丧喜庆不搞“一刀切”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8 17:16
根据《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
第九十一条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扩展资料:
禁止“大操大办”态度需果决
有关专家给出了基本判定标准:
一看操办“红白事”是否使用*;
二看是否使用公物,如公车等;
三看是否使用公产,如免费使用礼堂等;
四看来宾中有无管理和服务对象,是否收其礼金礼品,特别是有无借机敛财;
五看来宾中有无使用公物;
六看是否影响他人休息、破坏环境等。
自*纪委颁布了关于禁止“红白事”“大操大办”的禁令以来,不少领导干部对此表示不理解,认为这样过于小题大做、不近人情。
的确,在受传统文化和习俗的影响下,难免会有这样的想法,但在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的大背景下。*纪委颁布这样的禁令可谓是必行之举。
自古以来勤俭节约一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大操大办”无形中成为了奢侈浪费的代名词。而领导干部的“大操大办”无疑会在群众中或社会上造成负面影响,损害党员领导干部的形象。
更严重的是有部分领导干部借办“红白事”之名乘机收受高额礼金伺机敛财,毫无疑问这是一种严重的贪污*行为。所以于情于理“红白事”“大操大办”都应该受到严厉禁止。
但在“红白事”相关禁令执行过程中,难免会遇到法治社会与人情社会的矛盾、“法”与“情”的冲突,是要讲原则还是讲人情?笔者认为,有了之前多次“四风”隐身衣问题的前车之鉴。
在“红白事”“大操大办”的问题上宁可实行“一刀切”,该不收的说什么也不收。这样的确会损失部分人的个人利益,但是赢得的却是清正廉明的公职人员形象。
为了维护国家*机关的正面形象,既然选择了公职,就一定要在利益上作“切割”。正所谓有不确定就会有空子可以钻,只有消除这些不确定性才能阻止部分人投机倒把“挖社会主义的墙脚”。所以禁止“大操大办”的态度需要更加果断更加坚决。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禁止“大操大办”态度需果决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8 19:07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依据《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具体规定如下:
第九十一条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扩展资料:
案例:逾万党员干部因大操大办被处理
据中纪委网站披露,自八项规定以来至2015年末,全国已查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问题9763起,11445人受到处理,7758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2015年9月,海淀区温泉镇白家疃村党支部委员、绿化队队长高胜利无偿使用村文化园为女儿举办婚宴共计110余桌,并收受礼金,还安排村委会工作人员和车辆为婚宴服务。经海淀区温泉镇*研究决定,给予高胜利党内警告处分。
2015年4月,北京国家环保产业园区党总支部*赵德学为其孙举办“满月宴”,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共计人民币2700元。经通州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赵德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不光是婚礼,还有各种名目的宴请。根据《人民日报》报道,国家统计局青海调查总队副总队长王晓军违规为儿子举办“升学宴”,收受单位同事和下属礼金1.06万元。贵州凤冈县琊川村妇检员刘明彩向镇里50余名干部职工发送关于为其伯父拟办丧酒的短信,邀请干部职工参加其伯父的葬礼。
参考资料:人民网-党员操办婚丧喜庆不搞“一刀切”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8 21:15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根据《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一条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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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八十九条 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28 23:40
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侵吞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