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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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6 14:28
法律分析:1、将废轮胎、放入负压状态的废轮胎炼油设备裂解反应釜中,催化加热,使其产生油气;2、油气经三阶段冷却系统冷却后冷凝成油,整个冷却系统采用循环水冷却,环保无污染;3、在加热裂解的过程中,除了油气,也会有一些的可燃不冷凝气体产生,我们称之为“尾气”,这个气体可以直接回收用于加热裂解反应釜,节省燃料;4、炭黑和钢丝排渣,等裂解流程结束,油气出完,必要把反应釜内部残留物质排挤来,进行新的裂解流程,这些残留物质主要包括用于制作轮胎的炭黑的钢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
第四十条 国家促进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
*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应当采取措施,推广清洁能源的生产和使用。
企业应当优先使用清洁能源,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艺、设备以及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减少污染物的产生。
第四十二条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使用监测设备,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