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3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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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5 10:22
法律分析:*机关在网上追逃中逐步形成的普遍做法是: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后,发现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可以对在逃的犯罪嫌疑人签发拘留证,将其基本情况和拘留证上网,这样无论犯罪嫌疑人逃到何处,只要当地*机关发现踪迹,就能将其就地羁押。
通常的程序是抓获地*机关通知犯罪地*机关,犯罪地*机关将签发的拘留证传真给抓获地的*机关,抓获地*机关将传真件报经当地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后,直接将犯罪嫌疑人羁押在当地看守所。
等犯罪地*机关来人将犯罪嫌疑人带回关押后,再让犯罪嫌疑人在拘留证上签字,履行法律规定的告知本人诉讼权利、通知家属等项职责。
法律依据:《*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三百四十条 委托异地*机关代为执行拘留、逮捕的,应当将拘留证、逮捕证、办案协作函件送达协作地*机关。 已被决定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可以通过网上工作平台发布犯罪嫌疑人相关信息、拘留证或者逮捕证。各地*机关发现网上逃犯的,应当立即组织抓捕。 协作地*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后,应当立即通知委托地*机关。委托地*机关应当立即携带法律文书及时提解,提解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