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3 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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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3 02:58
法律分析:全面放开落户。全面放开新区城镇落户*,凡愿意落户新区城镇的人员,可凭身份证等去就近派出所办理,不受就业、参保、有无住房和居住时限的*。新区各单位引进人才、招聘人员,购(租)房人员,投资、经商人员,流动暂住人口,中专以上学历或相应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在新区院校就读的学生落户新区后,享受新区相关优惠保障。
简化落户流程。除补入遗漏、恢复户口、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疑难复杂户口外的其他各类户口,凡符合*规定、材料齐全、信息比对无误的,一律由派出所直接办理,取消上报审批环节,缩短办理时限。
实行“全城通办”。依托*大数据平台,实行户籍业务“全城通办”,申请人在新区任一派出所可就近申请办理出生登记户口、死亡注销、市内迁移、变更更正、身份证办理等五大类14项业务,即全国居民身份证办理、学历落户、出生申报、死亡注销、市内父母投靠子女落户、市内夫妻投靠落户、市内子女投靠父母落户、职业变更、服务处所变更、文化程度变更、婚姻状况变更、兵役状况变更、新生儿重名查询、居民身份证核验。
强化服务举措。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群众通过“户籍e办”APP或微信小程序在线办理户政业务。推行身份证照片“多拍优选”,最大限度让群众满意。开辟“绿色通道”,对孕、残、老年人、企业员工、在校生提供户籍业务加急办、优先办、上门办。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三条 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旧区改造和生态环境改善,保护文物古迹。
第四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本条例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本条例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