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3 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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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8 23:58
(一) 研究拟订国家土地督察工作的工作规则、工作制度、具体办法和管理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 组织开展完善国家土地督察*、制度的研究,拟订相关*法规,加强制度建设;
(三) 指导和监督检查国家土地督察局的工作,督促国家土地督察局全面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促进监督检查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 负责对国家土地督察局上报的省级以及计划单列市*土地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汇总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五) 负责土地违法违规责令限期整改的相关具体工作;
(六) 负责土地督察工作重要信息的收集、整理、交流、上报等相关工作,加强与国家土地督察局的日常联系、情况沟通和信息反馈等工作;
(七) 组织各国家土地督察局开展土地管理的调查研究,提出加强土地管理的*建议,促进调研成果的应用和转化;
(八) 协调国家土地督察局及其工作人员的派驻工作,负责国家土地督察局及其工作人员派驻的协调、联络和服务等具体管理工作;
(九) 开展国家土地督察队伍建设工作,协助部人事部门考核和管理国家土地督察局工作人员;
(十) 承办国家土地总督察、副总督察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