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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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2 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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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1-19 16:04
根据税务总局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征管问题的公告》,2021年4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那么,小规模纳税人应如何理解和掌握相关优惠*呢?别着急,举例告诉您~
01
按季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本季度自开普通*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元,加上代开的专用*销售额超过45万元,自开普通*的部分能否享受免征*优惠?
答:按季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包括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在内的应税行为合并计算销售额,判断是否达到45万元免税标准,其中包括开具*专用*的销售额、开具*普通*的销售额以及未开具*的销售额。因此,该纳税人不能享受免征*优惠*。
我是一家批发货物的公司,属于按月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2021年4月,我公司销售不动产取得收入50万元(不含*),销售货物取得收入13万元。请问我公司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免征**吗?
02
【法律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征管问题的公告》(2021年第5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
你公司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在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13万元)未超过15万元,因此,按照规定,你公司销售货物取得的销售额,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免征**。销售不动产取得的收入,应照章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