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生育津贴需要哪些材料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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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3 07:51
领取生育津贴需要的材料如下:
1、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准生证、出生证和独子证复印件;
3、生育住院*复印件、出院小结(盖就诊医院章);
4、单位证明(含职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产假起止日期);
5、报销资料涉及复印件的部分,需提供原件审核。
生育津贴须在分娩后60天至180天之间申请办理。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
领取生育津贴方法如下:
1、怀孕后,带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由单位经办人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确定产检和生小孩的医院;
2、注意需要办理准生证;
3、生育时,将就医登记表带到医院,这样使得社保局、医院核对后,便于使用生育保险结算;
4、生小孩后,办理独生子女证,带就医登记表、出院小结(盖公章),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由单位经办员到社保局申请,申领生育津贴。
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3 09:09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办理生育津贴需要的资料有:1、小孩的准生证、出生证和独子证复印件;2、女方生育住院的*复印件以及出院小结(盖就诊医院章);3、报销资料涉及复印件的部分,需提供原件审核;4、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5、女方的单位证明(含职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产假起止日期)。报销资料涉及复印件的部分。需提供原件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