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保登记过的转院证明丢了怎么办?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0 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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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5 03:52
1、没有核算单(收据及明细)和转诊证明,是不能享受医保待遇的;
2、参保人应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社保卡、接诊证明、出院小结等证件及资料;
3、去转出时的就诊机构,找接诊人员或者主治人员查询核算单和转院证明底单,复印并由经办人员签字加盖就诊点的公章后;
4、再去医保关系所在地的社保部门办理医保报销手续(经过就诊机构主治人员签字并盖章的复印件,可以用于报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5 03:53
到医院补办呗